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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眼里的李光耀

http://www.CRNTT.com   2015-03-24 10:24:15  


 
當上總理之後
 
  李顯龍在2004年出任新加坡第三任總理,李光耀以內閣資政的身份留在內閣,直到2011年完全離開。
 
  談到以總理身份與父親在內閣的互動時,李總理表示,李光耀把行政和政策細節留給內閣處理,只會針對重要政策的原則表達意見。
 
  最令李光耀擔憂的是,新加坡能否長期維持不俗表現?他認為,新加坡一旦無法有突出表現,便注定難以生存。
 
  “他有時想再發表一場演講,再試圖說服新加坡人不要太自滿,不要覺得我們已經到位。我們告訴他,你已經做很多了,輪到我們這一代領導人來做吧,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必須能說服新加坡人。”
 
  李總理認為,李光耀給新加坡最珍貴的資產,是創建了國家,並將領導層接班的過程制度化。
 
  “他和他的團隊創建了這個國家,沒有他就沒有今天的新加坡,這個是大家公認的。但是,創建了一個國家後,重要的是持續下去,如何讓領導層接班,一代傳一代……把交接的過程制度化、規範化和系統化。”
 
  李總理總結父親的治國理念時,點出精英治國和人人受益的概念。
 
  “他總是強調國家要有經濟發展,必須保持競爭力。因為沒有競爭,就沒有動力向前進。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分享成功的果實,確保人人受惠,讓大家都認為,新加坡的成功,我也有一份。”
 
  談到父親做人的原則時,李總理提出三點——敢作敢為、誠實清廉,以及把自己當成是人民的第一公僕。
 
  “第一,你想做某件事,就必須願意說明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可以針對任何事情質問我,沒有什麼是我不能回答的問題。”
 
  李總理表示父親做人的另一個原則,是大公無私地維持一個清廉的制度。這不容易做到,尤其當犯錯的是身邊的官員或部長。
 
  “別人若做錯了事,你的責任是依法追究。你不能因為他是你的同志或下屬而有所偏袒、包庇或寬容他。這樣的事,父親一生做了好幾次。”
 
  李總理表示,父親雖然多年來擔任新加坡的最高領導人,但從來沒有因為這個地位而認為自己應該得到利益或好處。
 
  “所以很多年來,他在上班或放工時,堅持自己提公事包,不讓別人替他拿,畢竟這是他的責任。他曾說,他不是一國之尊,而是人民的第一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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