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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專論:兩岸關係性質已經發生變化

http://www.CRNTT.com   2017-01-30 00:17:28  


 
  海峽兩岸關係發展已經到緊要關頭。現在台灣島內已經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分裂局面,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主張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主動到大陸訪問,並且與大陸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經濟和文化交流關係。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台灣地方政府和台灣居民高舉一個中國的旗幟,深化海峽兩岸之間的經濟文化合作關係。如果台灣地區領導人在處理海峽兩岸關係方面仍然秉承台灣獨立的基本理念,那麼,有可能會失去台灣選民的支持。

  大陸方面應當積極推動海峽兩岸民間交流,鼓勵海峽兩岸民間學者組建交流團體,為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出謀劃策。上個世紀50年代,針對美國各個州法律制度不一致的情況,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組建美國統一私法學會,起草美國統一商法典。美國大學教授起草的美國統一商法典,被美國各個州立法機關采納之後,成為美國各個州的法律。現在美國各個州的民商事法律制度體系基本一致,這應當歸功於美國學術界特別是美國法律界的專家學者。海峽兩岸學術界特別是法學界應當積極開展交流活動,推動海峽兩岸共同立法,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以民間的力量推動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也只有這樣才能讓台灣地區領導人充分感受到來自民間的壓力。

  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經被台灣立法機構擱置起來,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談判變得遙遙無期。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出路就在於,鼓勵海峽兩岸民間學者積極探討海峽兩岸交往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共同起草法律規則建議稿,並且向海峽兩岸立法機關積極推薦,爭取成為海峽兩岸共同遵循的法律規則。

  現在大陸方面已經成立了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組織專家學者探討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法律問題,比較分析海峽兩岸法律制度體系的異同。筆者作為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的理事,呼籲台灣地區法學工作者特別是台灣立法機構的民意代表參加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的學術活動,共同探討海峽兩岸立法中存在的問題。如果海峽兩岸民間學術機構能深入研究海峽兩岸法律制度的異同,為推動修改完善海峽兩岸法律制度共同努力,那麼,一定能在海峽兩岸關係發展方面另辟蹊徑,為海峽兩岸法律統一作出自己的貢獻。

  海峽兩岸在民商事法律制度體系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海峽兩岸都堅持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則。只要海峽兩岸民間學術機構攜手共同探討海峽兩岸關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就一定能推動海峽兩岸法律制度體系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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