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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陳寶生答中評:校園欺凌要依法來辦 | |
http://www.CRNTT.com 2017-03-13 00:14:53 |
2016年,中國的校園欺凌事件多發,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引起了政府高度重視。特別是北京中關村二小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引發網絡熱議,而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僅僅經媒體報道的該類事件就有87起,共致21人死亡、92人受傷。這些“流血”的數字觸目驚心,讓人禁不住反思。且現在正值兩會,不少代表委員攜帶了包含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的建議或提案。有鑑於此,中評社、中評網記者昨日在梅地亞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上向教育部長提問。 中評社、中評網記者問道:去年北京中關村二小“校園欺凌”事件在網絡上引發熱議,這個校園暴力事件是媒體上討論非常熱烈的話題。香港在每個學校都有一個住校社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該類事件的發生,請問部長,香港的經驗對內地的解決該類事件有什麼借鑒之處?未來內地和香港可以就“校園欺凌”事件展開怎樣的合作? 陳寶生部長就相關問題給了詳實的答案。他特別指出,在排查、督導方面內地借鑒了香港甚至國外的做法,以後也會展開更多的國際合作。 在談到校園欺凌時,陳寶生首先談到了兩個概念,一個叫做校園欺凌,一個叫做校園暴力。他指出,校園欺凌是發生在學生之間、同學之間的一種失範行為,相互帶有欺凌,但不是犯罪。而校園暴力是犯罪,是違法行為。二者之間有時候會有一些交集,校園欺凌可能有時候帶有輕微的違法。 “校園欺凌的特點是發生在青少年之間,這是主體。第二是欺凌,不是玩笑,也不是過分的玩笑,和玩笑無關。第三個特點,還帶有一些炫耀,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種行為方式,炫耀力量、炫耀關係、炫耀地位。第四個特點,手段有的時候可能很殘忍,這種殘忍也許是他自己無法評估、自己把握不了的,他不知道後果的,這是校園欺凌。”緊接著,陳寶生闡述了校園欺凌的幾個主要特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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