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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何時能以“個人的名義”參賽

http://www.CRNTT.com   2012-08-10 08:40:31  


 
  儘管十分罕見,但奧運歷史上因種種原因導致或幾乎導致“個人名義參賽”的先例並非沒有: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和波黑選手不願代表南斯拉夫參賽,便集體以個人名義參賽,要求不參加開幕式,獲獎後升奧林匹克會旗,獲金牌後奏奧運會會歌,儘管國際奧委會未正式承認其個人參賽資格,卻默認了這些運動員的三項要求;2000年悉尼奧運,4名東帝汶運動員成為首批以個人身份獲批准參賽的運動員,情況和此次馬裡亞相似;原本此次科威特全體運動員也差點不得不“以個人名義參賽”,因為科威特政府干預本國奧委會事務,於2010年被中止國際奧委會會員資格,國際奧委會曾表示,如果不能及時解決,將允許科威特運動員代表個人參賽,好在最終虛驚一場。

  與上述前輩相比,此次的4名“個人名義參賽”者成因要單純得多,除了馬裡亞,另3名荷屬安的列斯選手是因為2010年10月10日,荷屬安的列斯作為一個地區正式宣告解體,3名選手成了“歸屬未定人士”,只剩下“個人名義”。換言之,此次的4人,“個人名義參賽”都是特事特辦的臨時措施,目的僅是為了幫運動員搶回“時間差”,以免其因技術原因被耽擱、荒廢,正因如此,他們是在7月21日,也即開幕式前一周,才獲准以個人名義參賽的。

  由此可見,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奧運會還不會淡化其“國家色彩”,“個人名義”或仍會出現,但主要是為照顧那些因特殊原因無法代表自己希望代表國家、地區參賽的選手,且會小心翼翼避開國家間爭端(即便“國仇家恨”的馬裡亞,其個人名義參賽也得到蘇丹奧委會默認,蘇丹官方的《蘇丹論壇報》還正面報道了這件事)。

  儘管競技體育層面的個人色彩越來越濃,國家色彩越來越淡,但奧運會恐仍將長期堅守其“升國旗、奏國歌,代表國家出戰”底線哪怕越來越局限於形式上如此,一如今日之奧運早成為商業贊助的兵家必爭之地,形式上卻仍恪守“非商業”慣例,賽場內連一塊贊助商的廣告牌也找不到。

  作者:陶短房 2012年08月09日08:09來源: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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