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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南海仲裁案及裁決後兩岸關係展望 | |
http://www.CRNTT.com 2016-09-05 00:14:24 |
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之仲裁庭在2016年7月12日正式公佈最後裁決,結果菲律賓所提訴15項均獲得“勝訴”。仲裁庭在裁決書中分成五大類說明其裁決的結果與依據,這五大類包括:歷史性權利和九段線、島礁的地位、中國行為合法性、對海洋環境的損害、和爭端的加劇。與事前預料極大不同的是,仲裁庭五位仲裁員一致決定,完全接受菲律賓以及美國所提供的觀點,裁定中國長久以來主張南海九段線內海洋區域的資源主張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依據、以及依據是否一個島能夠維持穩定的人類社群或不依賴於外來資源,抑或屬於純粹的採掘式經濟活動,而裁定太平島屬於“岩礁”。 由於裁決結果出人意料,直接衝擊到中國大陸和台灣所主張權益的基礎,北京立即以不接受、不承認、不執行強烈回應裁決結果;台北由“總統”府發表聲明強烈表態絕不接受,也認為仲裁裁決對台灣不具有法律拘束力。雖然周邊相關國家對於仲裁裁決多數僅表達“歡迎”,並未直接論述仲裁內容。 仲裁庭裁決的論點引發各界質疑與批判,由於出人意表的竟然全數依據菲律賓的觀點判定,導致中國大陸在仲裁案中“全輸”。這個仲裁案進行過程中有幾項特徵,導致這樣一面倒的結果似乎有其必然性:一、完全由政治力牽動而產生的仲裁案,目標在於從法理上挫折北京的擴張企圖;二、北京拒絕參與仲裁,形成片面仲裁,仲裁過程中,缺席的一方大量的重要資訊未被考量與徵詢,也未參與辯論庭,北京在不參與的情形下,完全處於被動;三、由於中國大陸不參與仲裁過程,整個仲裁庭的組成以及仲裁員的薦選都由日籍國際海洋法庭庭長挑選;四、五位仲裁員主要僅係依據菲律賓提供資訊進行審理,欠缺對南海複雜紛爭的全面性理解;六、仲裁庭完全依據現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基礎進行審理,完全無視二戰後形成的國際秩序以及區域既有的海洋秩序現狀。 在國際政治上,仲裁案本身所呈現的不僅僅是中菲南海爭端的直接碰撞,更是中美戰略競爭的摩擦焦點。所以,仲裁案本身已經超乎其單純的法理鬥爭性質,更是大國權力鬥爭的縮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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