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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如何應對台灣旅行法危機

http://www.CRNTT.com   2018-06-30 00:29:59  


 
  (二)《台灣旅行法》顛覆了“一中政策”,是惡法。

  《台灣旅行法》本質是《美台交往法》。美國政客很不厚道,內容是《美台交往法》卻用《台灣旅行法》之名。該法從根本上動搖了美中關係的政治基礎,提升了美台的實質關係。美方所謂堅持“一中政策”,與台灣保持“非官方關係”,已經沒有實際內涵,只是一件外衣、一個說法。台美政治人物若依《台灣旅行法》,以職務身份往來,形成了台美雙方沒有外交關係的準外交關係。如若訪問中簽署相關協議,一個中國原則將被顛覆,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格局被美國認可,中美關係、兩岸關係都面臨攤牌和顛覆。如果說《與台灣關係法》的出台,以歷史背景而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立外交關係之前,“中華民國”是作為中國的代表,與美國具有外交關係,《與台灣關係法》還有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特徵;而《台灣旅行法》則是在美國與台灣斷交、廢約、撤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近40年後,完全違背兩國建交精神和國際關係準則,粗暴干涉中國內部事務,踐踏中國歷屆政府所有的外交誠意和努力,以國內法處理國家關係的惡法。在兩岸關係複雜敏感時期,挑戰中美關係底線,其惡劣程度不亞於《與台灣關係法》。

  (三)《台灣旅行法》凸顯了美國對華政策的主流。

  美國是奉行實用主義的國家,立法的工具主義典範。大陸對美要看清整個美國政界(國會政府)對華政策的主流:以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劃線、以扼制為主;在利益和實力考量之下,以美國優先的所謂“合作”為輔;在特殊時期,可能從博弈到對抗、從對抗到衝突、從局部衝突到全面衝突。這是二戰以來,中美大國關係中,以美國為主導的對華政策的主旋律,也是中美大國關係的歷史宿命和必須面對的嚴酷現實。中國學界素有美國是最為友華國家的認識,但近代中美關係卻看不出這種“友華”的史實支撐。二次大戰的同盟國關係,同樣是在美國利益優先之下的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美關係,基本上是負面的。兩國建交後,在避免大國衝突的思維之下,對美關係,中國歷來是心懷誠意、善意和富有建設性的一方,美國則是敵意和挑釁持續不斷的另一方。

  (四)《台灣旅行法》出台,是中美關係從博弈到對抗衝突的重要節點。

  中美關係壞到了什麼程度?在《台灣旅行法》出台前,有必要提到令大陸作出嚴厲的“武統”反應的“國防授權法案”。“國防授權法案”的本質要害,在於不排除美國可以根據自身和遏制中國大陸的需要,將軍事力量,以所謂互訪和補給的方式重新部署到台灣。中美關係從貿易制裁、政治衝突到軍事對抗,可謂岌岌可危。

  雙方關係除以利益為考量的經貿關係之外,其他大多是負資產。一是,美國在南海、東海、台海全面遏制中國,兩國政治互信的基礎已經嚴重受損,互利合作概率大大降低;二是美台從所謂價值觀同盟到軍事和針對大陸的防務同盟,美國觸動挑釁中國和平統一的核心利益,粗暴干涉中國國家主權,與中國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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