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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深度專訪:陳建強稱棄基本法香港難存活

http://www.CRNTT.com   2016-05-31 00:15:42  


 
  中評社:誕生和實施至今已經很多年,張德江今次提到要“堅守基本法”,你覺得香港社會目前有哪些情況是未能做到“堅守基本法”?又應如何改進或應對?

  陳建強:《基本法》體現了包括港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全球華人的集體智慧,並為國家發展和改革開放進一深化,提供可供參考的方向思路。從宏觀回到具體,基本法總結了香港一百多年的管治和發展經驗,其中的多項“不變”,就是希望進一步將有關經驗積累沉澱,避免出現天真妄動。

  《基本法》第18條明確規定,在特區適用的法律首先是“本法”(即基本法)。所有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跟《基本法》相抵觸,而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基本法。至於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亦都必須以《基本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堅守《基本法》就是維護管治和法治的基本大前提。

  作為一項全無先例可援的探索式舉措,面對波譎雲詭的內外變局,持續出現新變數和新訴求,都是可以預見;亦在過去近19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時制宜地曾就基本法的個別條文就實施情況做過若幹解釋,但總體而言,《基本法》能夠有效地適應特區各個方面的需要,展示基本法自身的科學性和活力。不堅守基本法,就難免會令香港禍起蕭牆,撕裂敗毀從內部開始,而外部力量更藉此滲透破壞。坦白說,從議會暴力,到街頭抗爭、網絡圍剿、保育和本土議題,目的只在於製造朝野矛盾,拖政府經濟民生發展的後腿,屬缸瓦惡意碰撞瓷器的政爭惡鬥。堅守《基本法》,亦是要堅決維護包括港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根本利益,並且防堵外國勢力滲幹預破壞。這絕非一時一事一人的權宜,而是關乎社稷民生福祉的利益根源。可以優化,不能亂改,更不能被挪用為政爭棋子。

  過去幾年,“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權威性和適切性,既遭誤解扭曲,更易受挑戰衝擊,這既損害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又傷害兩地民眾的感情。不但對“一國兩制”的落實和《基本法》的實施不利,更在香港內部造成對立和分化,對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無益。

  香港的政制民主,始於上世紀80年代的代議政制,至今僅逾30年的歷史,當年的首批民選議員仍有人在留任,而整體的老嫰輪換從未有序落實。對於香港“議席為本”的政治生態,宣誓“擁護基本法”,只是作為履任立法會議員的指定程序,要督促議員們真心履行其宣誓承諾,票債票償是唯一的有效手段。這既是公職人員的良心,更是市民大眾的責任。姑息養姦之後,已不再能說一句無辜,因自己已成為參與損害港人利益的“共犯”!

  要改進或因應,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超越一人一票的眼界水平,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念,提出符合香港憲制地位、政經發展所需,以及能切實執行的方案。試看回歸多年,中央已作出多次釋法和決定,亦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反映中央並非鐵板一塊,而是會因應時局趨勢,適時作出政策性調整。因此,對於《基本法》的部分章節,有意見、有建言,都應按機制提出,讓當局能知所考量;相反,若只是尋找小辮子,並借意大吵大鬧,香港將永無寧日,亦會出現不必要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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