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江東流:歐盟若不服可上訴至香港高等法院

http://www.CRNTT.com   2018-02-05 00:05:19  


圖為香港高等法院
  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作者 江東流)歐盟近日就“港府取消‘港獨分子’競選議員資格”一事公開斥責,稱“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政治信念,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補選提名無效,將危害香港作為自由及開放社會的國際聲譽。”

  歐盟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指責香港特區政府因政治信念禁止周庭參選,是干涉中國內政,違反聯合國憲章。

  香港是中國人的香港。以《聯合國憲章》為首的諸多國際法都確認了國家主權原則是國際法的核心和靈魂。而國家主權原則,就是確認國家有獨立決定其國家形式、政治經濟體制等國內管轄事務的能力,保障國家獨立自主處理自己對內、對外事務。禁止其它國家以任何方式侵犯和干涉。這一原則適用方國際法的全部領域。國際法的其它原則也都是從這一原則出發,從不同角度直接或間接地確認和保障國家主權的實現。

  香港特區立法會的補選提名,是中國國家主權在香港特區的行使,什麼樣的人可以被提名,什麼樣的人不能被提名,完全是中國香港內部事務,歐盟在一件與其沒有任何關係的事情上指手劃腳。實乃豬鼻子上插大葱裝象。

  禁止周庭參選“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透過《香港人權法案》在香港、保障選舉不受無理限制”的言論,還說明歐盟這個老牌的國際組織缺乏專業性。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然強調了“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予以高度的保護”,但其中第十二條第三款更是特別說明:“上述權利,除法律所規定並為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必需且與本盟約所承認的其他權利不牴觸的限制外,應不受任何其他限制。”這恰恰證明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而作出恰當的限制合理、合法、合規。

  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優先於公民權及政治權利。歐盟以此指責香港特區政府違反國際法,如果不是其故意裝睡,就只能證明其缺乏專業性。

  歐盟指責香港特區政府因政治信念禁止周庭參選,還向世人傳遞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強權政治思維。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