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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兩會專訪:曾志明談香港的角色

http://www.CRNTT.com   2018-02-28 00:39:46  


  
  7.我們注意到香港社會出現了一些令人擔憂的現象,少數人對我國國名、國旗、國歌表達出十分不尊重、甚至非常不禮貌的言行,您如何看待這些現象?如何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曾智明:香港是個比較複雜的地方。很多人只是以自己的標準在衡量一些事情,以為這就是“民主”。香港回歸之後,香港人當家作主,社會正在逐步走向民主的。民主、自由、法治,這三樣東西需要好好的拿捏。民主是你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發言權,但是不能說你愛聽的就是民主,你的民主不能影響到我的民主。民主最基本的,比方說十個人如果談不妥,達不成協議的,舉手表決,看誰占多數這是叫民主。那自由是在一個法治的控制範圍內,你有自己的自由,但是你不能影響到我的自由,這一點必須得很清楚的讓香港市民理解。現在你看到香港有一些青年人,受到不良信息誘惑,有的甚至是受外國敵對勢力的影響和操縱,反中亂港。要想想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亂了香港他們得到什麼好處?而民眾又會得到什麼? 

  在立法會,包括很多地方,個別人打著為了香港市民的旗號,其實所做的一些事情是把整個香港社會的經濟發展,把香港特區政府拖垮,以至包括一些香港市民的福利,涉及教育等各方面的經費等社會福利於不顧,讓社會、市民蒙受損失。香港如果老是處在這麼一個過程,這樣一種狀態中,那麼香港只會在經濟、社會等方面一步步走下坡。其實這幾年已經證明了,我們也看得很清楚,包括我們的高鐵、港珠澳大橋,因為立法會的某些人一拖再拖,成本變得越來越大。 

  我們要達成共識,堅守法治精神,守護《基本法》。 

  8.香港各界對於全國人大涉香港事務的立法工作普遍持支持態度,但是也有小部分人頗有微詞,包括國歌法立法納入附件三、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等,請問您如何看? 

  曾智明:其實很多法律我認為你該立的就應該立法,有《憲法》有《基本法》,我們只要按照法律程序定下來的東西,你就必須得遵守。很簡單的,道路行駛限速,有些地方限速100公里,你超了就需要受罰,你能說“我認為這個不合理”?超速罰款的規定是按照法律,大家研究出來保護大家安全的,所以這個問題無需討論。至於有人說“不站起不代表不尊重國歌,不唱國歌不代表不愛國”,這是他們個人對“愛國”行為準則看法不同。重要的是,你去到別的國家,你難道就可以違反這個國家的法則嗎?不可以。道理是一樣的。那為什麼在我們自己的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你可以違反這個原則? 

  9.您對此前香港浸會大學普通話事件如何看? 

  曾智明:絕大部分的學生都是好的,但是不能說有人以學生身份出言起行就可以不用負責任的。因為每一個人的背景與發展情況不一樣,他們接觸的、所學的、看到的東西都不一樣,但是他們對這種事情的理解,是不對的。學校教導學生,除了學習成績以外,就是一個基本的道德教育,對人的尊重的教育,他應該懂。這個連小學生都懂,不管是哪一個國家的人,哪有人說從小不需要尊重父母的,不尊重教授、校長的? 

  按照這個基本的原則來說,浸會大學這個事情,後來那位學生他反省了,這是個好事,但還要觀察他到底是不是在壓力之下違心作出的、還是他是真心的反省,要真正理解自己這個行為是有錯的才行。但畢竟是青年人,要給他機會。所以我認為陳校長做得很好。但是,當時其他幾個學校的學生為了支持這位學生,在學校的民主牆上罵校長,這是非常不對的。青年有時候比較衝動,要讓他們去看清這個事的事實,這種事情如果你用法律或者是社會的一些道德去批判他,我認為沒必要。更重要的是把這個問題拿過去問問這些青年人們,我當時就提出了我們可以還有開一個簡單的論壇,你不要找教授,也不要找社會知名人士,而是去請一些中小學生,跟他們一起討論這些問題,問問他們到底這種行為是對還是不對的。 

  如果我們的社會能接受“只要你不喜歡東西,你就可以隨便罵人”,那就大錯特錯了;社會共識這是不可以的,他們就會通過學習知道自己錯在什麼地方。但是年輕人很多時候會受到各種思潮的影響,這些影響可能是錯誤的,所以要讓他明白。處理這事件,不是處分就能解決問題,處分如果做的不好,只會把一些青年推向更反叛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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