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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九二共識”應走向“共同表述”

http://www.CRNTT.com   2016-01-07 00:07:36  


 
  (二)客觀認識“九二共識”所處的特定歷史階段

  回顧兩岸關係60餘年的歷史可以看到,隨著大陸形勢、台灣形勢的發展,大陸與台灣當局都在不斷地調整各自的兩岸政策。從大陸對台政策的角度觀察,1955年5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擴大會議上,首次提出“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⑤。標識著大陸對台政策進入“以武力方式為主,以和平爭取工作為輔”的新階段。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表明大陸對台方針由以武力“解放台灣”調整為通過和平協商、政治談判的方式來實現國家的統一。與此相對應,台灣對大陸的政策也隨著兩岸形勢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1950年代,台灣在改造國民黨、穩定經濟、建立反共“戒嚴”體制以確保維持在台灣的統治的同時,加緊進行“反攻大陸”的各項軍事準備。到了70年代,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台灣逐步放棄“反攻復國”的大陸政策。在1976年11月的國民黨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提出“建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口號。進入90年代後,台灣的大陸政策再次發生重大變化,1991年4月22日,台灣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5月1日,終止持續了近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

  大陸對台政策以及台灣大陸政策的逐步調整,推動兩岸關係由軍事對抗、和平對峙進入和平對立時期。在1992年的香港會談中,雖然當時的兩岸當局都不再視對方為“匪”,不再選擇以武力消滅對方,都選擇以對話與談判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並且在“一個中國”原則上沒有異議,但是,雙方在觀念上,在思維模式上仍然帶有“漢賊不兩立”的內戰思維。 “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剛剛開啟和平與發展時期的產物。“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仍然帶有兩岸內戰思維的特徵。

  (三)歷史地評價“九二共識”在特定歷史階段作出的重大貢獻

  1992年11月,兩岸當局達成了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為核心內容的“九二共識”。在此基礎上,開啟了兩岸的對話與協商,以“先易後難”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積極成果。

  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1993年4月27日,在新加坡舉行了第一次“汪辜會談”,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和“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4項協議。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1998年10月15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應邀赴上海、北京的“參訪”活動終於成行。在上海實現了第二次“汪辜會談”,雙方在會談中達成了“兩會決定進行包括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對話,”等四項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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