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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多路徑助港青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 |
http://www.CRNTT.com 2022-01-01 00:05:16 |
第一,拓寬香港青年參與國家管理與建設的深度與廣度。如圖一所示,以全國人大代表為例,通過統計近3年全國人大代表中香港地區代表的年齡可知,從2008年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至2018年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地區代表的平均年齡及年齡中位數均呈上升趨勢,由第11屆58%代表年齡集中在51-60歲區間內轉變為第13屆58%代表年齡集中在61-70歲區間內,並且3屆人大代表年齡均在43歲以上。同時比較全國人大代表的平均年齡,第11屆全國人大代表平均年齡為52.05歲。①由此可知,香港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年齡同比全國水平更為年長,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香港公民多為中老年人且年齡有逐漸增大的趨勢,青年難以進入國家權力行使與參政議政渠道內,來自青年的政治呼求、社會需求便難以到達中央級別。另外,就青年群體本身而言,香港社會呈現出“政商互鎖”的狀態,社會精英在政、商、大學等機構中擔任要職的比例較平民更高,就連具民主選舉成分最高的政治機構——香港立法會,亦出現大眾權力與精英權力嚴重失衡的情形,由此可見在青年群體中間,政治話語權亦牢牢把握在精英青年手中,普通香港青年群體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的渠道有待拓寬。②因此,應拓寬香港青年群體,尤其是普通青年群體的政治話語權,在選舉權方面則應增加選舉透明度,進一步優化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的年齡結構,提高被選舉群體的廣泛性和普遍性,從法律制度層面拓寬香港青年成為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渠道,鼓勵其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圖一:第11屆至13屆香港全國人大代表年齡概況) 第二,允許香港青年通過預備役模式自願服兵役。憲法與香港基本法未將香港青年中的中國公民服兵役納入制度規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亦未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中,因此,從規範邏輯上,香港青年似乎被暫免服兵役的憲法義務。③然而,從當前的新形勢來看,允許香港青年自願服兵役具有深厚的制度理性。一方面,允許香港青年中的中國公民可自願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是憲法與基本法國家統合功能的必然要求。增強香港青年的國民意識,不僅需使其積極行使憲法權利、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還需其自覺履行憲法義務。我國憲法除第55條第2款規定了公民服兵役的義務外,還在第52條、第54條、第55條第2款間接規定了公民保衛祖國、抵抗侵略的義務,上述義務的遵守需要公民積極作為,包括香港青年在內的全體公民均有此責。另一方面,允許香港青年服兵役有利於壯大香港同胞的愛國主義戰線。國家的愛國主義戰線並不排斥身處港澳資本主義社會的青年,更無理由排斥擁護社會主義的港澳青年。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完全放開香港青年服兵役的模式顯得十分困難,但可通過建構預備役模式先行先試香港青年服兵役。預備役模式具有結構簡單、服役強度較低等特點,容易吸引香港青年踴躍參與。基於現有預備役資源,軍事部門除了可在高校軍訓模式上增設自願參軍的香港學生作為服役的群體外,亦可在現有預備役部隊中吸納內地非在校香港青年或者境外香港青年。 第三,鼓勵港澳青年參與大灣區立法與管理工作。公眾參與立法與管理工作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常態,擴大公眾參與度也是大灣區建設的重要要求。在構建區域協調立法工作機制過程中,應開放港澳青年建言獻策與意見回饋渠道,建立及時回饋工作系統,完善區域立法資訊公開制度、區域立法動態跟蹤制度、區域地方規則制定徵求意見機制,讓港澳青年全過程參與大灣區立法與管理、多角度監督地方立法與區域立法程序及結果。同時,港澳及珠三角九市政府在加強大灣區的法治宣傳推介工作中,要定期舉辦各種座談會與茶話會,深入瞭解港澳青年對內地的看法,尤其是探尋他們不敢輕易北上內地尋求發展機遇的根本原因,並據此創造條件,激發港澳青年參與大灣區建設的內生動力,要讓港澳青年有動力、有途徑、有能力地參與立法與管理工作,成為大灣區建設的參與者、見證者,進而增強香港青年的大灣區居民身份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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