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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九二共識對兩岸和平發展的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23-06-11 00:02:41  


 
  2.“九二共識”形成的過程

  金門會談之後,兩岸交流已經成為客觀的現實,兩岸相關部門開始意識到,雙方需要有一個民間機構來商討處理兩岸從接觸和交流中衍生出來的兩岸事務性問題。台灣方面於1990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由辜振甫擔任該會董事長,陳長文擔任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該會成立後承擔起由紅十字會負責的兩岸事務性接觸和交往的職能。1991年4月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陳長文訪問大陸希望建立兩岸溝通管道,唐樹備副主任會見陳長文時提出兩岸進行事務性會談的基本原則,這被稱為“唐五條”。①這是兩岸開啟事務性協商前,中國大陸提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處理兩岸事務的主張。大陸也在1991年12月16日,成立社會團體法人性質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由汪道涵擔任會長,唐樹備擔任常務副會長,並明確其宗旨為“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

  1992年3月22日海協和海基兩會在北京就“海峽兩岸公證文書使用”和“海峽兩岸開辦掛號函件的查詢、補償”等兩項議題進行了首次事務性商談。在涉及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雙方出現分歧,海基會代表聲稱沒有獲得授權談兩岸的政治性問題,結果在這次會談中雙方沒有達成協議。為此唐樹備副會長於同年3月30日指出,“兩岸沒有統一,但我們是一個國家,這個原則是堅定不移的,至於用什麼形式來表達這麼一個原則,我們願意討論。”

  這裡需要補充的是,台灣當局於1990年10月7日正式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國統會),該機構是台灣當局處理兩岸問題的決策機構,參加人士包括台灣地區領導人和副領導人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國統會”在1991年2月23日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國統綱領),該綱領明確了四項原則,其中第一條就是明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由於海協會和海基會就兩岸事務進行協商時,在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上,發生了談判分歧。因此,台灣的“國統會”再次就兩岸關係的定義等問題進行討論,並在1992年8月1日形成新的決議,以補充“國統綱領”的說法。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政策文件,該文件有關一個中國涵義的敘述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基於以上“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決議,8月27日海協會負責人對“國統會”的決議作出回應指出:“它表明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然我們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我們主張‘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的立場是一貫的。”該負責人並重申,“在事務性商談中,衹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並建議兩岸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展兩岸事務性協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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