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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現況初探

http://www.CRNTT.com   2023-08-05 00:10:23  


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存維護工作,是一個地區保存歷史記憶與先民傳統智慧的重要工程。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閩南師範大學閩南文化研究院教授施沛琳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6月號發表專文《台灣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現況初探》,作者表示:本文初探“台灣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現況”,除說明台灣當局對文化遺產之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與維護機制等,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與推廣方面,梳理了各年齡階段之非遺教育,並針對未來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之可能發展提出拙見。文章內容如下:
  
  一、定義

  本文初探台灣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亦簡稱“非遺”)教育現況之前,首先釐清“文化遺產”相關定義。①“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的定義,主要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與台灣當局相關“法令”所界定。“文化遺產”的概念有二,一為“物質文化遺產”,即“有形文化資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二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即“無形文化資產”,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且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一)物質文化遺產

  全世界針對文化遺產的探討,來自1964年5月25日至31日在威尼斯一項會議中通過的“威尼斯宣言”。該宣言的第11條強調了應尊重各時代加在一座文物建築上的正當物,亦即:各國或各地區應整體性看待文化遺產。爾後,其精神也於各相關法規或宣言中予以強調。

  “威尼斯宣言”宣布之後,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制定了《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②該項公約將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自然遺產(Natural Heritage)與復合式遺產(Cultural & Natural Her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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