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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離合法還有多遠?

http://www.CRNTT.com   2011-02-14 10:49:10  


  中評社北京2月14日訊/如果新生兒患有腦癱,父母無力承擔治療和撫養費用,可以申請為其安樂死嗎?在中國,安樂死是非法的,被認為犯罪行為。但是,安樂死在荷蘭、日本等國家和某些地區已經合法化,在中國這種呼聲甚至立法建議也屢次出現,那麼安樂死應不應該合法化?中國為何總是擱置相關的立法議案?在安樂死獲得越來越多支持的趨勢下,中國離安樂死合法化還有多遠? 
 
安樂死:法不容情?

  夫妻生下腦癱兒,絕望申請安樂死

  2001年6月16日, 胡偉的妻子在宜賓某婦幼保健院生下兒子胡又雙後,經醫院診斷為:新生兒敗血症、新生兒肺炎、新生兒臍炎和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伴顱內出血。2003年4月,重慶醫科大學診斷胡又雙為腦癱。為了向兒子出生醫院索取賠償,胡偉夫婦先後經歷了3次判決和多年的“告狀”,沉重的經濟負擔和護理困難讓夫婦倆不堪重負。無奈之下,胡偉夫妻致信媒體,希望為兒子申請安樂死。現在,由於他們得到了國家幫助,而放棄了安樂死的申請。 
 
  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我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這本來就是個非常矛盾的概念,自然引起了漫長了的爭論,在立法上更是布滿了技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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