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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強人與他的國

http://www.CRNTT.com   2015-05-05 06:40:48  


 
  在談到政敵時,李光耀曾說:“如果你是麻煩制造者,我的工作就是在政治上毀了你。”但新加坡的這種政治較量都在法制框架下進行。對打“政治官司”的熱衷,是新加坡政治的一大特色。西亞北非則是另一種情況,這裡的強人政治也強調政治控制,但卻沒有培育出成熟的法制和制度環境,而且帶有強烈的軍人色彩。軍人與政治之間界限如此模糊,以至於做出區分都顯得多餘。套用18世紀法國政治家米拉波形容當時普魯士的話,“每個國家都擁有軍隊,但這裡的軍隊卻擁有國家”。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者理查德•布利特,將西亞北非某些國家的強人政治形容為“新馬穆魯克體制”。馬穆魯克指的是中世紀阿拉伯的軍事統治制度,福山曾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書中,詳述了這種制度在抵禦外敵乃至開疆拓土方面的明顯優勢,但其最大弊病就是在外部威脅消失時無法維持內部穩定。在布利特看來,馬穆魯克體制的政治基因乃至政治後果或多或少“遺傳”了下來。

威權的維持與嬗變

  強人政治雖然不能與威權政治畫等號,但在當代政治現實下說兩者是“孿生關系”并不為過。在西方成熟民主國家之外,強人政治總與威權體制相伴相隨。但不同的強人政治孕育出了不同的威權體制。有學者把新加坡政治制度稱為“競爭型威權體制”,簡單地說就是既是一黨執政也有反對黨的選舉競爭。美國政治學者史蒂文•列維茨基曾在著述中,分析“競爭型威權”為何比完全民主體制和一般威權體制更具持久性和穩定性。其核心的論述就是,這種體制的“韌性”部分原因在於強大的國家能力和靈活的調適能力。

  馬克思•韋伯把政治合法性分為傳統型、法理型和魅力型三類。李光耀的強人政治,某種程度上做到了這三者的完美結合。新加坡歷史上也講究對領袖的“忠誠”,也培育領袖的“魅力”,但并沒有將其淩駕在國家體制的權威之上。阿拉法特時代的巴勒斯坦則不一樣。在他統治後期,巴勒斯坦雖然建立起議會、政黨、執法機構等現代政治制度,但制度沒有產生權威,權威還是依靠領袖魅力,導致“魅力”無法與阿拉法特媲美的阿巴斯,不能從已有的政治制度中獲取足够的執政合法性。

  西亞北非目前正在出現新的政治強人。對這種現象做歷史評價總比做是非判斷困難,畢竟民主在一片混亂中“逆勢成長”的案例并不多。不過,即使在“優質”強人政治的新加坡,情況也在發生變化。在2011年的國會選舉中,人民行動黨得票率僅為60%,創下新加坡建國以來最低點。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的薩麗•安德魯斯認為,隨著經濟增長的放緩和政治異見者的增多,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最可取的做法是將其形象從“唯一選擇”轉變為“最佳選擇”。或許,這會是後強人政治時代,威權體制嬗變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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