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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須創特殊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0-08-29 00:10:03  


 
  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首要條件和難點問題在於“互信”二字。沒有“互信”就沒有“機制”。這的“互信”並不是技術層面的“互信”,即不是所謂“信任措施”本身,而是政治層面的互信。著名軍事家克勞塞維茨有句名言:戰爭是政治的繼續。這句話放在軍事安全互信問題上,似可表達為軍事互信是政治互信的繼續。換言之,就是沒有政治互信就沒有軍事互信,政治互信是軍事互信的前提和基礎。

  何謂兩岸的政治互信?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發展兩岸關係的十六字方針,第一條就是“建立互信”。筆者理解,這的“互信”,其內涵至少有三:一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二是堅決反對“台灣獨立”,三是堅定最終走向統一的兩岸關係發展大方向。沒有無條件、無前提的關係,也沒有無條件、無前提的互信,全世界都沒有範例。開展兩岸軍事層面接觸交流,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固然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方面。但當前形勢下,兩岸在探討這個問題時,首先必須探討政治互信如何建立,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進入實質性互動,進入構建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具體操作進程。否則,在起步階段,把主要精力放在討論諸如提高透明度、聯合演習、軍事熱線等等具體問題上,無異於捨本逐末、緣木求魚。

  具體而言,對台灣方面來說,在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時,必須打消大陸方面對這個機制是否符合一個中國原則、是否會被“台獨”所乘、是否違背促進祖國完全統一的目標等方面的顧慮。如果抱持把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議題作為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手段,達到讓大陸解除武裝、實現無條件的永久和平的目的,那就大錯特錯了。當然,對大陸方面而言,也要考慮到台灣方面對能否確保其各方面利益關切得到應有保障等方面的顧慮。

  兩岸關係,包括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有太多的特殊性,以至於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必須用特殊的辦法來處理,必須創造特殊的模式來解決。特別是不能照搬、套用國際關係中的軍事互信機制經驗。胡總書記在這次講話中之所以用“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而沒有用“軍事互信機制”這個提法,也是為了表明不能用處理國際軍事關係的辦法來處理兩岸軍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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