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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空中過招看兩岸對進行政治對話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0-10-14 08:17:21  


 
  說其是“前進”,是因為“得寸進尺”,過去還承認“撤彈”是進行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談判的前提,只要“撤彈”,就可考慮進行談判。而現在則是將兩者分割開來,即使是大陸已經自行“撤彈”,也不保證就可進行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談判。因此,這種“進步”,以“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共識來衡量,實質上是退步了。

  當然,這只是“陸委會”的表態,有可能是“應對之作”,未必就是“總統府”的意思,因為有時候“陸委會”也不會與“總統府”同步思維。實際上,“陸委會”是技術官僚操作機構,而“總統府”有時的決策則會有政治運作的成份,亦即會跳脫官僚技術操作的層次。這當然不能怪“陸委會”,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官僚機構,而且在恢復兩岸談判,而且談判已向縱深發展之後,許多本來必須由“陸委會”進行統籌把關的事項,尤其是一些專業性極強的議題,“經濟部”、“交通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都已直接去馬。在一定程度上,“陸委會”的權威似已不像“汪辜會談”後的“海陸大戰”時那麼強勢和靈光了。

  不過,“陸委會”昨天“新聞稿”的內容,仍是反映了技術官僚系統的首腦--吳敦義的想法:兩岸商談政治議題時機尚未成熟 。但既然馬英九已經正式提出了“撤彈”的訴求,大陸方面也就“順水推舟”,籍著“撤彈”的話題,“引君入甕”式地要誘導台灣方面趕快與對岸坐下來進行記錄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談判。對此,“陸委會”不得不以發布“新聞稿”方式,表達“拒絕”的態度。在此情況下,今後台灣方面即使是一千次、一萬次地叫喊“撤彈”,都是沒有實質意義的空話。因為既然台灣方面不願就“撤彈”問題進行接觸談判,又為什麼要單方自動後撤導彈?

  實際上,就從昨日的“空中喊話”來看,兩岸現在距離進行軍事互信安全機制談判,確是相當遙遠。因為現在兩岸連基本的“軍事互信”都沒有,又如何進行談判?而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安全機制,其首要條件就是“互信”。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秘書長鄭劍曾經指出,“互信”應有三個內涵,一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二是堅決反對“台灣獨立”,三是堅定最終走向統一的兩岸關係發展大方向。而昨日“陸委會”所指的“不統、不獨、不武”,雖然符合第二個內涵,也以“九二共識”來模糊第一個內涵,但卻仍是否定了第三個內涵。就是差了這麼一點,就使“撤彈”難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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