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頭條新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中評:全球價值鏈分工 兩岸經貿如何共贏

http://www.CRNTT.com   2014-06-07 00:32:16  


 
  大陸台商在產銷活動和採購來源上,與台灣島內結成緊密聯繫。筆者援引台灣學者的研究分析資料,電子電器製造業產品52.6%回銷台灣,32.1%外銷國際,在大陸當地銷售率不及兩成,是典型的“兩頭在外”產業,並且電子電器製造業的資金主要來自台灣母公司(46.4%)、外銷訂單主要由台灣母公司接單(77.8%)、由大陸子公司出貨(45.7%)、採購來源主要為台灣及其他國家(67%)。

  從兩岸貿易的產品內容看,台灣向大陸出口的主要貨品專案為電機設備及其零件、光學產品及零附件、機器用具及其零件、塑膠及其製品、鋼鐵、有機化學產品、人造纖維絲、銅及其製品、工業用紡織物、人造纖維棉等,這些屬於原料以及零配件中間產品性質,合計占台灣輸出大陸的比重超過80%以上。台灣島內企業處在產業上游,出口原料、零組件及機器設備至大陸,大陸台資企業處在產業下游,進行生產加工的製造過程,再以成品輸往歐洲、美國主要消費市場。

  台商投資大陸,台商產業跨兩岸運營,兩岸形成產業鏈分工,根據分工形態的定義,兩岸分工形態是全球價值鏈分工,並且兩岸都被納入國際分工格局,分處不同的價值鏈節點。兩岸分工模式可以概括為“台灣接單——日本進口——大陸生產——出口歐美”。

  因為台商投資大陸,大陸台資企業需要大量進口台灣島內的中間產品,然後在大陸進行生產加工,因此帶動兩岸貿易的增長,根據統計分類,不是“最終產品”貿易,而是“中間產品”貿易佔據兩岸貿易額的絕大部分,根據貿易性質的定義,兩岸貿易的性質是“產品內貿易”(大陸稱加工貿易),而不是產業內貿易,因為產業內貿易與產業間貿易的內容都是“最終產品”。

  兩岸經貿關係的基礎是全球價值鏈分工,兩岸貿易是產品內貿易,兩岸經濟一體化的基礎區別於歐盟經濟一體化的基礎——產業內分工和產業內貿易。即同一產業內,產品在發生進口貿易的同時,也發生出口貿易,產品流向具有“雙向性”特點。

    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方式

  WTO框架下的“多哈回合”談判自2001年啟動,在2011年底,“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停滯,此後各個地區之間的自由貿易談判開始加速,比如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議》(TPP),涵蓋亞洲16國、包括中國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中日韓自由貿易協議(FTA)等等。2013年12月7日,WTO第九屆部長級會議發表《巴厘部長宣言》,達成“巴厘一攬子協議”,“多哈回合”談判12年僵局獲得了突破。相對於達成多邊貿易協議的重重困難,參加區域經濟一體化,各國相對容易達成一致,因此,當今世界經濟掀起新一輪區域經濟一體化潮流。

  兩岸在2010年簽署了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然而兩岸對於ECFA的定位,以及經貿關係的發展目標產生矛盾與分歧。兩岸經貿關係由來已久,台商投資大陸已走過三十年歷程,兩岸經貿關係日益緊密,經貿成為兩岸共同利益,面對世界性區域經濟一體化潮流,兩岸應齊心協力,優先、正確地處理最急迫的經貿議題,那麼,兩岸怎樣共同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

  首先分析“歐盟方式”,在2013年6月,歐盟27國的貿易部長在盧森堡舉行會議,最終達成一致,同意授權歐盟委員會啟動與美國的“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議”(TTIP)的談判,在2013年10月,在盧森堡舉行的歐盟外交部長會議,歐洲理事會正式授權歐盟委員會代表歐盟國家啟動與中國的投資協議談判,歐洲理事會授權歐盟委員會與東盟國家在自由貿易協議談判中增加投資保護條款。“歐盟方式”就是通過“超國家機構”的運作,具體是由歐盟委員會代表歐盟各成員國執行國際經貿談判,以及簽署協議等事宜。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