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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來論:大陸為民進黨設計了兩個台階 | |
http://www.CRNTT.com 2016-05-09 00:21:39 |
民進黨為拒絕接受“九二共識”提出了幾點辯護理由,一是說“1992年只有兩岸談判而沒有共識。即使有也僅僅是國共兩黨的共識,民進黨沒有接受的義務”,這種說法不成立。早在1992年,由兩岸官方授權談判的海基會和海協會就“一個中國”問題密集交換意見,海協提出五種文字方案;海基會則提出文字及口頭(5加3)共八種方案,其最後一案即第八案中寫道“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並建議“以口頭方式各自表述”。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同時將大陸的表述要點告知對方,此函並將海基會第八案作為附件一並寄送,表明這是對第八案的正式答覆;台灣方面旋即將海協會的來函向媒體公開並表示“歡迎”。以上史實說明“九二共識”是以“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為核心內容,它雖然沒有共同簽署的文件為象徵,但卻是以雙方換文並以書面通知對方“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來體現的,是以海協會的發函日——11月16日為明確的達成日期的。 “九二共識”的達成,直接保障了後來“汪辜會談”的順利舉行以及兩會談判的進展。此後兩岸關係歷經風雨。從2008年至今,台灣當局再度回到承認和維護“九二共識”的正確立場,兩岸相繼簽訂23項協議,皆是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才得以實現。再到去年11月的“習馬會”,兩岸在職的最高領導人自1949年以來首次會晤,把“九二共識”確定為兩岸官方的共識,確定為兩岸關係“現狀”的一部分。這都是舉世皆知的事實。 簡單回顧這二十多年的歷史,可知“九二共識”確實存在,而且它不僅是國共兩黨的共識,更是兩岸官方的共識。眾所周知,海基會與海協會實際上是雙方管理兩岸事務的行政部門——即台灣的陸委會和大陸的國台辦授權民間機構,“九二共識”的功能,就在於它是規範兩會(海基、海協)乃至兩辦(陸委會、國台辦)交流機制的遊戲規則(馬英九稱為“交通規則”),如果雙方商定共同遵守的規則被廢棄了,遊戲也就玩不下去,機制也就癱瘓了。如果民進黨是在野黨,它是否承認“九二共識”倒也無妨大局;問題是當其變成執政黨,變成參與遊戲的“一方”後,如果再不承認“九二共識”,就構成對大陸的背信和傷害,就要承擔“破壞現狀”的罪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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