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 
兩岸政治軍事議題談判:基石與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1-06-26 00:52:58  


 
  1.兩岸和平協定應該成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基石。

  胡錦濤在重要講話中提出:“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包括大陸和台灣在內的中國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兩岸同胞有責任把它維護好建設好”。這種“命運共同體”既是血緣、文化和民族意義上的,也應該是經濟上的。隨著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日益廣泛和深入,兩岸經濟相互依存性正在增加,朝著實際上的經濟共同體的方向發展。但這還不夠。如果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這將表明兩岸“命運共同體”在安全方面邁出重要一步,消除兩岸發生戰爭和武裝衝突的現實可能性,從而將成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基石。

  2.兩岸和平協定應該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重要支柱。

  胡錦濤在講話中再一次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2010年6月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英文縮寫ECFA)。9月11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完成兩岸ECFA協定的換文程式,該協定於12日正式生效,這標誌著兩岸經貿關係邁入新紀元,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意義深遠。在這之後,兩岸就簽署和平協定開始談判問題將逐步排上兩岸議事日程。現在台海兩岸敵對狀態已大大緩和,但還未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主體與過去敵對狀態的主體已經發生變化,過去是國共兩黨之間的內戰,現在是兩岸政權之間的敵對狀態。

  3.台海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政治基礎是“九二共識”。

  大陸提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馬英九說:“兩岸是一國兩地區”,“兩岸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是特殊關係”。

  如果台灣方面同意將這些表述寫入和平協定,將可作為台海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政治基礎。

  在和平協議中,兩岸應該表示,基於中華民族前途和長遠利益,在兩岸和平發展基礎上,訂立兩岸和平協定。兩岸承諾共同締造一個未來的中國。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