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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訪歐談話有“撈過界”之嫌

http://www.CRNTT.com   2012-09-12 09:03:10  


 
  賴幸媛的這番話,之所以被輿論視為“撈過界”,是因為她只是主管兩岸事務的政務官,卻對外國人大談台灣的“外交”事務,身份不對;而被視為“越線”,是她的談話內容與台灣“外交部”關於“大使”問題所作的“澄清說明”完全不吻合,有可能會真正引起“北京的不滿”。

  實際上,當上月底台灣“外交部”公佈《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決定將其派駐無“邦交”國的代表處原先使用的代表、副代表名稱,改稱為“大使”、“公使”,及將辦事處處長改稱為“總領事”之後,台灣一些媒體對此提出質疑,指出既然“非邦交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也就不會接受“國書”,因而將派遣該國的“代表”改稱為“大使”,根本是多此一舉的“小動作”。為此,“外交部”於九月一日連忙發出“澄清說明”:實務上,駐外人員派駐“非邦交國”時,“外交部”仍將考量各國實際情形,因地制宜核定適當名義對外,例如派駐“無邦交國”之“大使”,仍以“代表”名義對外洽公或與駐在國接觸。對駐在國來說,我派駐當地之代表官員仍以“代表”之職稱對外聯繫,不致引起駐在國質疑,也不會影響對外工作之運行。

  由此可見,台灣“外交部”還是顧慮到作為“非邦交國”的駐在國的處境和感受,並不強求其派遣的“代表”對外使用“大使”的官銜的,只是在內部管理上便於統一而已。但賴幸媛卻反其道而行之,聲稱“他們就是大使”,就大有不怕“北京翻臉”及“非邦交國尷尬”之慨了。

  更不靠譜的是,賴幸媛還以“北京沒有不滿台灣向美國購武”為例,“淳淳教導”歐洲議會議員們說,“當歐盟聽見來自大陸方面的抱怨時,別太在意就好”。按照這個邏輯,萬一你們歐盟國家因為將台灣的代表改稱為“大使”而與北京發生摩擦,不用擔心,也別理他們,反正我們向美軍購而引發北京與華盛頓的摩擦,北京也拿我們台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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