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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條例》為見義勇為者“撑腰”值得肯定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免除了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名稱不難看出,立法者利用法律法規破解道德困境的主旨十分明顯,具體到“第31條”,就是要通過明確舉證責任,為一些見義勇為者“撑腰”,打消其扶人反被訛詐的顧慮,而民衆也從中讀出了立法的善意,立法者的出發點值得肯定;只有讓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成為不用再強調的常識,見義勇為的道德風尚才能得以弘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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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自證清白有助弘揚善舉

  杭州將頒布新《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面鼓勵一些文明行為,比如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予以承擔舉證責任。比如你扶了一個老人,老人說損害是扶的人造成的,那麼這個老人就要承擔舉證責任,要證明這件事情。(2月4日《現代金報》)   由於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好人善舉有時面臨風險,甚 …【详细】

救人者原本就無須自證清白

  將於3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就倡導文明行為,制止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做出了一系列規範規定。《條例》第三十一條明確,被救助人主張其損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張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注意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這條規定涉及到近年來備受社會關切的“老人摔倒扶不扶”問題,因此受到輿論的高度矚目。   當地媒體刊出題為《救人者再也 …【详细】

“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重申法律常識

  《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為免除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該條例規定,被救助人主張其損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擔不利後果;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而發生費用的,有權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償。   杭州市出台的這一規定,再次被輿論稱為“好人法”。此前,深圳、北京等地也出台了類似規定。實際上 …【详细】

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是法律常識

  前不久,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一些常見的不文明行為從違背道德上升為“違法行為”。此外,杭州市也正面鼓勵一些文明行為,比如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2月4日《現代金報》)   誰主張誰舉證,可謂基本法律原則與常識。但是令人遺憾的是,當前一 …【详细】

無須自證清白應成社會常識

  近年來,見義勇為者,好心扶人者反被誤認為肇事者甚至被誣陷敲詐的事例屢屢發生。有的成了救人者和被救者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有的在監控或仗義群衆的證言下還了救人者清白。杭州通過立法形式強調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是在法律上為救人者撑腰。筆者認為,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作為民事法律的一項基本舉證規則,已在司法實踐中廣泛運用,有必要以更大的力度宣傳推廣,讓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成為人人皆知的社會常識,降低見義勇為者 …【详细】

消解“不敢扶”的非理性擔憂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許多公共場合“不文明行為”將變身“違法行為”,這將有助遏制一些不文明現象的泛濫。   尤須關注者,此條例第三十一條明確:被救助人主張其損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張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注意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很多人將此與“扶不扶”道德焦慮掛鈎,慨嘆:有法律撑腰,今後扶老人沒有後顧之憂了!   從“文 …【详细】

“無須自證清白”為善行義舉撑起保護傘

  不知從何時起,在我們這個文明古國和禮儀之邦,扶危濟困見義勇為的動機和行為都發生了弱化,更多人在面臨路人倒地“扶還是不扶”這一選擇時,無論最後做出何種決定,心裡都要經歷一場鬥爭和考量,支配著我們做出決定的不再是自己心中那本能的是非判斷,而首先要進行風險評估和利益權衡,這是社會的無奈,也是每個社會人的悲哀。   社會信任危機的蔓延,使得任何一個社會人都受到潛在影響。當一位見義勇為的救人者被冤 …【详细】

“救人無須自證清白”是對正義的申張

  《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3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予以承擔舉證責任。(2月4日《現代金報》)   好心救人,乃“見義勇為”也——可是,救人者若因此陷入“自證方能自救”的境地,這將會涼薄了多少好人心呢?以追求正義為核心價值觀的社會,當然不會對此置若罔聞 …【详细】

法律為道德撑腰,還有哪個老人“扶不起”!

  前不久,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已經通過立法的方式,把部分道德規範轉變為法律規範,這個《條例》將於3月1日起實施。(據現代金報2月4日)   其中亮點之一:杭州市正面鼓勵一些文明行為,比如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予以承擔舉證責任 …【详细】

用“好人法”終結“恩將仇報”,杭州開了好頭

  “救人者無須自證清白”,從社會道德層面來講,這應當是一個常識。然而,近年來一些“做好人反被誣陷”的現實劇情,顛覆了這個常識。面對需要幫助的對象時,到底該做一個熟視無睹的路人?還是做一個見義勇為的好人?竟然成為一個讓人糾結的問題。人有扶助弱者的天性,但也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做一件好事反而惹了一身官司,如果做好事的成本越來越高,風險越來越大,人們離“做好事做好人”越來越遠,也就不足為奇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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