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首頁  

“導游強迫購物被判刑”為行業整改帶來契機

  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導游強迫交易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雲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此次“低價團強迫購物”案件中“黑導游”獲刑,是雲南省導游因強迫消費進行“行轉刑”第一案,給旅游業界敲響警鐘;整治“黑導游”亂象,不能只靠道德譴責,需要法律制裁,旅游市場的亂象源於無序的競爭狀態和原始粗獷的發展模式,“強迫交易”獲刑是對旅游亂象的有力糾偏。 …【详细】

查看往期輿論參考 >>

強迫游客買翡翠 雲南一導游獲刑

  去年,一則雲南導游辱罵游客、稱游客騙吃騙喝的視頻曾在網上引發不少爭議。6月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涉事導游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消費不足2000元遭導游辱罵   去年12月,武漢游客曹女士在網上公開了一段自己在雲南旅游時遭當地導游辱罵的視頻。曹女士稱,自己到雲南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旅游時,因為沒有購 …【详细】

旅游環境將越來越好

  近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導游李雲強迫游客購物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李雲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後李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李雲是誰?想必關注旅游市場的人們都還記得,去年冬天,一個關於導游辱罵的視頻火爆一時,視頻中,一名導游在大巴車上大肆辱罵游客并強迫購物和觀賞景點。法院查明。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身為帶隊導游的李雲采取辱 …【详细】

“強迫購物被判刑”是一記警鐘

  6月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李雲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據悉,李雲去年受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景洪市為所帶游客提供導游服務并帶游客到定點商家消費過程中,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項目,強迫交易金額達15156元,情節嚴重。   “強迫購物”這種事兒,大夥也聽說過不少回了, …【详细】

“強迫交易”獲刑就該讓“黑導游”知道疼

  去年年底,導游李雲在雲南省景洪市帶團過程中,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采取辱罵、威脅等手段,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項目,強迫交易金額達15156元。近日,李雲被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強迫消費、擅自變更旅游路綫、強制收取自費項目費用……每逢假期,“零團費”、“低價游”旅行團往往又沉渣泛起,只要游客消費低,導游動輒辱罵攻訐,甚至毆 …【详细】

激活強迫交易罪,規制“黑導游”亂象

  導游強迫低價團游客購物,可能已經構成犯罪。6月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雲被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雲受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雲南省景洪市為所帶游客提供導游服務并帶游客到定點商家消費過程中,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采取辱罵、威 …【详细】

“強迫交易獲刑”當從判例變慣例

  6月10日,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導游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雲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後李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游客出游本是為了欣賞山水、放鬆身心,導游卻采取辱罵、威脅、不發房卡、驅趕下車等卑劣手段,強迫游客購買商品,參加自費項目。游客花錢買罪受,哪裡還有好心情旅游?該事曝光後激起網友公憤,導 …【详细】

要善用司法手段懲治宰客行為

  6月10日,雲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一審宣判,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李雲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雲受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景洪市為所帶游客提供導游服務并帶游客到定點商家消費過程中,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采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游客不發放房卡、對與其發生爭執的游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 …【详细】

“導游強迫購物”被判刑的震懾意義

  對導游本人來說,這是沉痛的教訓,對其他從業者也將產生極大觸動。從媒體公開報道來看,以國之法律重器來懲罰導游強迫游客購物,恐怕開了懲罰導游強迫購物的先河。毫無疑問,這起案例將會對業界產生強烈震懾作用。   它非常直接地告訴導游,此案作為判例可供借鑒,強迫游客購物并非小事,不只是有旅游法律法規約束,還有嚴厲的刑法在監管。因此,每個導游要從這起案件中吸取教訓,切不要因小失大。   導游強 …【详细】

導游獲刑6個月 對低價游有警示作用

  雲南景洪市導游李雲在帶團期間因強迫購物與游客發生衝突,稱其“騙吃騙喝”并用言語辱罵。6月10日,景洪市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   強迫游客在旅游景區購買物品,幾乎是低價游的“標配”,因為游客購買的物品達不到一定金額,導游、旅游公司就會賠本賺吆喝。發生於低價旅游團因購物引發的糾紛事件,可謂層出不窮,甚至出境游也發生此類事件。   此前很少有導游受到嚴肅處理,包括行 …【详细】

“導游強迫購物”被判刑 可望震懾旅游亂象

  近年來,低價游屢禁不止,其中導游辱罵游客強制購物事件不斷,而同時,對於導游的處罰卻始終處於“低水平”,或是罰款或是吊銷導游證,很少能够上升到刑罰。這起對導游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的案件,對旅游亂象具有一定的震懾意義,但如果僅限於“個案”,恐怕效果仍有限。   應該說,這名導游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不冤。因為他為達到迫使游客消費的目的,采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游客不發放房卡、 …【详细】

整治“旅游亂象”,法律當給力

  據悉,李雲原為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導游,因采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游客不發放房卡、對與其發生爭執的游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傣秀”自費項目,金額巨大,情節嚴重,從而觸擊法律底綫。   現實中,個別旅行社,用低價招攬游客,為彌補“損失”,青蜓點水“游景點”,導游往往使出渾身解數,先引誘、再辱罵、威脅,強迫游客購物,從中獲取高額“回扣”,侵犯了游客合法權益,成為 …【详细】

淨化旅游市場 終需強有力的法律後盾

  “來騙吃騙喝的臭××!”雲南導游李雲認罪、悔罪了,武漢游客曹女士也能獲得寬慰。一直關注此事的公衆,終於得到一個公正的結果。   雲南旅游的一個宣傳口號是“七彩雲南”,這一點也不為過。雲南的旅游資源確實豐富,自然和人文景觀衆很多,赴雲南旅游的國內外游客數量是不少。但是,近年來,一些熱門旅游目的地的負面新聞總愛出現。似乎每隔一陣子,一些知名景區就會出來刷一下“存在感”。   每次負面事 …【详细】

兩輪驅動方能正本清源

  去年,雲南導游李雲強迫游客消費的一段視頻曾在網上瘋轉,對雲南旅游行業的形象造成了極大損害。6月10日,西雙版納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李雲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就淨化雲南旅游市場而言,這起案件意義重大!   “雲南對旅游市場亂象的處罰力度要依法更加嚴厲,目前對重點環節的管理還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去年2 …【详细】

首判“強迫交易罪”再現雲南整治旅游力度

  近年來,全國各地旅游市場中,采取諷刺、辱罵甚至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迫游客購物的并不鮮見。對類似違法行為的處理,過去普遍都限於行政處罰層面,如吊銷導游證,實施行業禁入,更嚴重的也只是行政拘留,啓動刑事立案的,少之又少。而景洪市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雲強迫交易案,特別具有典型意義,它不僅再現雲南整治旅游力度的法治思維,更為各地整治旅游亂象提供了雲南經驗。   去年以來,雲南一手重拳整治旅游亂象 …【详细】

該被追究刑責的不只“黑導游”

  恐怕導游本人以及游客們都不曾想到,辱罵、強迫游客購物,會被判刑坐牢。但從法律角度來說,這樣的判決有法可依,北京等地也曾有過此類判例。因為導游威脅強迫游客購物的行為,在本質上構成了強迫交易罪。   近年來,“低價游”以及背後的導游辱罵游客、強迫購物行為,屢禁不止,原因之一就是違法違規成本太低,對導游以及“低價游”背後的利益鏈起不到實質性的威懾作用。按照以往各地旅游部門、公安機關處理此類糾紛 …【详细】

 往期回顧

更多 >>
首頁 | 港澳新聞 | 國際時事 | 兩岸專區 | 軍事聚焦 | 評論世界 | 財經視角 | 文萃大觀 | 中評電訊 | 時事專題
關於我們 | 中評動態 | 招聘人才 | 聯系方式 | 鏈接方式 | 中評律師 | 驗證記者証 | 免責條款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國評論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