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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自稱‘被精神病’強制入院134天”一案近日在洛陽市洛龍區法院開庭審理。輿論質疑,一名在校大學生,為何被強行送至精神病院,到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非人的遭遇?而他很可能根本沒有精神問題。更令人驚詫的是,學院團總支書記,憑什麼認定學生有精神病?顯然,如何依法追究精神病收治機構褻瀆法律的行為,怎樣進一步細化相關制度,確保精神病自願治療的原則,不被權力任意異化,胡亂解讀,這些問題,亟待解答。 …【详细】
10月10日,“大學生自稱‘被精神病’強制入院134天”一案在洛陽市洛龍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天法院并未作出判決。10月16日,當事人劉剛(化名)的代理律師常伯陽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在庭審中法院認為,此案中的醫學問題尚未查清,需要對劉剛進行醫學鑒定,以判斷醫院方是否存在過錯。而他認為沒有必要做這種決定,此案焦點并非在於劉剛是否存在精神分裂症等醫學方面的問題,而是劉剛在被送去強制治療前, …【详细】
“你覺得我人品怎麼樣?”“你覺得我是不是精神病?”“我有異常嗎?” 這幾個問題,趙陽(化名)問過他的兩個舍友,他的學院院長袁彩虹,也問了初識的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綫記者。 在2015年7月20日之前,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英語教育專業學生趙陽從沒想過有一天他會問出這幾個問題。7月20日那天,學院負責學生工作的副書記陳貫安通知趙陽的母親李燕(化名)到校,稱趙陽在學校行為表現異常 …【详细】
2015年,大學生劉剛(化名)自稱被強制送入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134天。出院後,劉剛起訴洛陽市師範學院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認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嚴重摧殘,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10月10日,該案在洛陽市洛龍區法院二審開庭,法官隨後宣布當日休庭,擇日再審。15日,劉剛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在精神衛生中心134天的經歷。 疑因兩次換宿舍 被懷疑有精神疾病 20 …【详细】
大學生被強行送進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呆了134天,經歷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象,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自救。 這不是故事,而是洛陽師範學院畢業生劉剛(化名)2015年一段刻苦銘心的經歷。 從精神病醫院出來後,劉剛找學校和醫院要說法,并提起上訴。 2017年9月,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宣判學校無責,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賠償劉剛醫療費用2167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详细】
據東方今報報道,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學生劉某,被學校個別教職員強制送入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住院治療134天,其間遭到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折磨,直至跑進醫院護士站打電話才得以“自救”。後經河南科技大學第五附屬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其“不是精神病”。為此,劉某起訴母校和收治他的醫院,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 何謂“被精神病”?百度百科的解釋是:通常表現為不該收治的個人被輕易送進精神病院 …【详细】
4年前三十歲的劉剛以社會青年考入洛陽師範學院,次年暑假他在學校宿舍被強行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住院“治療”。在“不給開證明就出不了院、畢不了業”的說法下,他在那裡呆了134天,經歷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事件,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自救。出院後的劉剛開始找學校和醫院要說法,并提起訴訟。 2017年9月,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宣判學校無責,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賠償劉剛醫療費用21673元,精神損 …【详细】
2015年,大學生劉剛(化名)自稱被強制送入河南省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134天。出院後,劉剛起訴洛陽市師範學院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認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自己身心嚴重摧殘,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17年9月,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宣判學校無責,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賠償劉剛醫療費用2167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劉剛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訴。10月10日,該案在洛 …【详细】
一直以來,都有許多文學和影視作品在探討一個問題:如果你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應該如何自救?沒想到的是,這一假設卻在現實中發生,演繹了一場魔幻現實的黑色幽默。 據東方今報消息,洛陽師範學院的劉剛(化名),入學第二年時,學院團總支書記稱其“有病”并通知其母,將劉剛從宿舍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在該中心134天時間內,劉剛經歷了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出來後他主動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不是精 …【详细】
30歲那年,劉剛(化名)領到了洛陽師範學院的畢業證。然而對他來說,畢業證似乎是用一段極不光彩的經歷換來的。入學第二年,在學校宿舍,他被強行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在“不給開證明就出不了院、畢不了業”的說法下,他在這裡呆了134天,經歷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事件,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自救。 因認為劉剛不正常,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團總支書記找到精神病院,而精神病院方面也十分配合,將學 …【详细】
據東方今報報道,河南大學生劉某,在他就讀大學個別教職員的安排下,被強行送進洛陽的一家精神病院,住院“治療”134天,最終在他自己跑進醫院的護士站打電話“自救”才得以出院。而據事後的第三方檢查,劉某其實沒有精神病。這件案子的二審近日正在進行,但還沒有宣判結果,所以現在也不好斷言是非。不過即便如此,人們對於“被精神病”的關切和憂慮其實也是很長時間以來的一個存量議題,所以還是需要藉此機會進行反思。 …【详细】
10月16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大學生劉剛(化名)自稱被強制送入河南省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治療134天,其間遭電擊與強制喂藥治療,被護工毆打。出院後經第三方檢查,他并無精神病。劉剛起訴就讀高校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日前該案二審開庭。 一審法院判決,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向劉剛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醫療費用2.1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由於雙方上訴,一審判決未生效,而二審判決尚未作出,劉 …【详细】
10月16日,河南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中通報了震驚全國的“大學生被精神病案”審理情況,稱將“依法重審,公正判決”。在本案中,大學生劉某由於性格孤僻、多次申請換宿舍而被懷疑有精神疾病,因此被學校、當地精神衛生中心送入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長達134天。期間他受到了電擊、強制喂藥等治療,還被護工毆打。學生出院後就與學校、精神病院對簿公堂。雙方各執一詞,均稱對方有過錯,案子一直打到二審發 …【详细】
近日,媒體曝光了一起大學生被強制關精神病院的新聞。 洛陽師範學院學生劉剛,入學第二年時,學院團總支書記稱其“有病”并通知其母,將劉剛從宿舍強行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在不給開證明就出不了院、畢不了業的說法下,劉剛在精神病院被強行治療134天,期間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得以自救。 這起事件再次牽出了“被精神病”的問題。從很大意義上說,這也是事件引發社會 …【详细】
一個好好的大學生突然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一待就是134天,期間遭到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折磨,最終在護士站撥通電話自救……這些在電影裡都很少出現的情節卻活生生地出現在了河南洛陽。 2014年9月,劉某以社會學生的身份考入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英語教學專業。2015年,劉某多次以“受不了宿舍的甲醛味道”申請更換宿舍。同年7月,劉某家人接到學校電話,質疑劉某“有精神疾病”,聯系其母親過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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