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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電商平台“二選一” 顯示立法用心良苦

  《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之際,電子商務領域諸多熱點和焦點成為行業內外關注的議題,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平台不得通過不合理的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等手段,強制平台內經營者接受,這意味著“二選一”正式進入了職能部門的執法視野;距離“雙十一”僅剩20多天,市場監管總局明確規定平台不得要求經營者“二選一”,顯然用心良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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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二選一”頑疾引發監管重視

  《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之際,電子商務領域諸多熱點和焦點成為行業內外關注的議題。加之此前愛庫存舉報唯品會強制商家“二選一”行為,電商“二選一”問題作為行業頑疾,再次被監管部門、專家學者們熱議。   在近期舉辦的《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座談會上,中國電子商會、中國市場監管報和中國政法大學市場監管法治研究中心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聯網法院、中國消費者協會、北 …【详细】

電商“二選一”是不是平台的自主經營權?最新專家說法來了

  《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之際,電商領域的“二選一”問題再次成為各方熱議的焦點。   9月17日,由中國電子商會、中國市場監管報和中國政法大學市場監管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的“《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座談會”在京舉行,多位監管部門的專家、學者與企業界代表就電商平台強迫商家“二選一”等議題展開討論,同時共議當下電商行業發展的挑戰。   在《電子商務法》頒布兩周年這個時間節點,平台強迫商家 …【详细】

“二選一”官宣或被禁!電商業內呼籲:恢複正常競爭秩序

  又一年“雙十一”在瘋狂的預售中徐徐拉開了序幕,你的收藏店鋪今年“二選一”了沒?   10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明確網絡交易監管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綫、綫上綫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在意見稿中,最引人注意的當屬圍繞長期以來網絡電商平台關於“二選一”紛爭的規定。根據規定,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幹涉平台內經營者的自 …【详细】

電商“二選一”頑疾難治 專家:破局需協同共治

  近年來,電商“二選一”問題頻頻發生。電商平台愛庫存日前對外通報,已向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國家機關實名舉報某電商平台強制商家“二選一”,再次將這一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二選一”一般認為是指具有優勢地位的電商平台,以明示或者暗示手段,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自己的平台,不能同時入駐競爭對手平台,否則不能獲得這一平台的政策優惠和資源支持。   《電子商務法》頒布近兩年,但“二選一”問題依然 …【详细】

《電子商務法》頒行近兩年 “二選一”問題緣何屢禁不止?

  隨著電商領域競爭白熱化,平台要求商家在自己與競爭對手之間“二選一”的行業頑疾仍然不時上演。   此前,“二選一”的鬧劇屢屢在電商行業發生。近期,唯品會與新的電商平台愛庫存的“二選一”之爭也是鬧得沸沸揚揚。9月14日,愛庫存方面表示,已經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國家機關實名舉報。   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雖未直接提及“二選一”,但多個條款與此緊密相關。《電子商 …【详细】

不能由著電商平台“二選一”蠻幹

  中國的互聯網經濟,突飛猛進到今天這個地步,令人振奮,也讓人對其充滿了無限的遐想。   然而,凡事除了看勢頭,還須看端倪,才會有一個清晰的判斷。至少,當電商平台出現“二選一”這麼個名堂以後,很多人就開始犯嘀咕:氣質不俗的平台經濟,什麼時候沾染上了勿開分店的“街霸”習氣?   9月3日,新平台愛庫存發布了一則抵制某品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聲明,其中提到,近期不斷有商家反饋稱該品牌脅迫商家“ …【详细】

治理“二選一”問題思路越來越清晰了

  10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明確網絡交易監管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綫、綫上綫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意見稿》規定,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幹涉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與其他平台的商業合作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上述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電商平台“二選一”問題做出的規定,是《意見稿》的 …【详细】

平台不得要求經營者“二選一”,用精細立法為電子商務護航

  規制電商平台“二選一”有了實質性進展。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幹涉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與其他平台的商業合作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等。   近年來,“二選一”愈演愈烈,早已跳出“6•18”“雙十一”區節點,形成全時域“競爭”的態勢。根據媒體報道,包括 …【详细】

嚴禁電商平台“二選一”,監管該出手了

  距離“雙十一”僅剩20多天,市場監管總局明確規定平台不得要求經營者“二選一”,顯然是用心良苦。近年來,電商平台強制要求商家“二選一”,只能在自家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務,而不允許其同時在其他平台經營,已經成為電商行業的一大毒瘤。對於這一毒瘤,已經到了必須要治,乃至必須割除的地步了。   還記得去年“雙十一”前夕,家電企業格蘭仕將天貓告上了法庭,理由正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此前,格蘭仕已經與天 …【详细】

立法禁止電商“二選一”,有利於精准治理市場霸淩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日發布的最新版《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十一條明確提出,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幹涉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與其他平台的商業合作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如果本征求意見稿最終落地生效,這意味著相關部門將出手監管電商平台“二選一”行為了。   近年來,互聯網電商平台,競爭日趨白熱化,代表性事件就是“二選一”,即某些超級 …【详细】

平台不得強迫商家二選一 破解取證難是關鍵

  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針對部分網絡交易平台要求經營者“二選一”的問題,此次明確進行了針對性規範。   所謂“二選一”,是指部分網絡交易平台,為了追逐商業利益、打擊競爭對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進駐一家網絡銷售平台,不能同時進駐競爭對手平台。通俗地說,就是“店大欺客”的升級版——“強勢平台欺壓店家”。平台強迫商家二選一現象由來已久,特別 …【详细】

遏制電商平台“二選一”還需再努力

  近幾年,一到“618”“雙11”以及店慶日前後,電商平台“二選一”問題就會頻現。截至目前,遏制“二選一”的相關法律法規越來越多,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必須承認,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從來不會一蹴而就。近年來,關於“二選一”的討論很多,有關“二選一”的立法也不少。強迫商家“二選一”的行為涉嫌違反《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 …【详细】

“二選一”冷思考:電商還需公平競爭環境

  入駐各大電商平台的千千萬萬個品牌與商家,在拉動內需、促進消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非此即彼的電商平台“二選一”,既不符合市場競爭、共享共贏的基本原則,也不符合法治要求,應該通過法治的手段來處理。   早在2010年的“3Q大戰”,已經出現了“二選一”的情況。從此之後,“二選一”一直在電商競爭中時時出現。9月3日上午,“愛庫存”官微發布聲明稱,近期不斷有商家向“愛庫存”反饋,“唯品會”明令要 …【详细】

嚴禁平台“二選一”應及早落地實施

  10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明確網絡交易監管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綫、綫上綫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針對部分網絡交易平台要求經營者“二選一”的問題,《意見稿》規定,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幹涉平台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與其他平台的商業合作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在今年“雙十一”預售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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