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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為生前預囑立法 具有積極探路意義

  6月23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作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國率先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法規,對於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終患者是一大福音;深圳修法賦予患者“臨終決定權”,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尊重,具有積極的探路意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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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我命由我” 病人生前預囑獲得立法保障

  在生命的最後一程,你是願意進ICU搶救,還是自然安詳地離開?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的“生前預囑”條款引發廣泛關注。   7月4日,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會長李瑛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介紹,生前預囑是指人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預囑自己在生命末期或者臨終時,要或不要什麼樣的醫療照顧。推廣生前預囑,是倡導人們以自然、有尊嚴的方 …【详细】

深圳為生前預囑立法,臨終要不要搶救“我說了算”

  “我的生命我做主。”這個看似樸素、明了的問題,在醫學和司法實踐中始終是個難點與痛點。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由此,深圳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一石激起千層浪。深圳立法將“臨終決定權”交給 …【详细】

生前預囑首次入法,人生最後的體面該怎樣維護?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   在深圳以外的城市,又是如何處理生前預囑呢?現代快報記者從江蘇博愛遺囑庫了解到,南京已有人簽署了“生前預囑”,但預囑是否能執行,還是取決於當事人家屬是否會尊重其意願。 【事件】生前預囑 …【详细】

“生前預囑”首次入法,推動對生命權再思考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對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首部地方性醫療“基本法”進行修訂完善,具有諸多開全國先河之亮點。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   由此,深圳市率先確認了生前預囑的法律效力,成為全國首個通過立法正式確立“要不要搶救,病人 …【详细】

尊重患者意願 深圳對生前預囑立法

  近日,“生前預囑”的話題引發熱議。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規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下列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複蘇等創傷性搶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進行或者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 …【详细】

臨終前搶救“自己說了算” 網友贊賞深圳人性化決策

  近日,“生前預囑”寫進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也就是臨終是否需要搶救患者說了算。消息一出便引起公衆的廣泛討論。 【現狀】患者臨終前無法表達意願 搶救常常令家屬醫生犯難   在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呼吸與危重症科重症監護室,80%住院患者年齡超過60歲,多數患者通過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意識不清,表達不清。有的患者病情惡化,對於 …【详细】

生前預囑入法,開啓“臨終決定權”回歸第一步

  人生最後一刻,你會拒絕“插管”等創傷性救治手段嗎?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國率先實現生前預囑立法。   生前預囑,本質上是把“臨終決定權”歸還給本人,讓其本人決定如何面對死亡,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详细】

生前預囑首次入法:臨終搶救該由患者說了算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由此,深圳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法規,對於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終患者是一大福音。患者進入生命的最後階段,個人願意既難以表達,更難得到尊重。尤 …【详细】

不做無謂搶救,尊重病人生前預囑真實意願

  生前預囑,一個全新的生命歸程理念,喜見從民間的自發意向,轉向了地方政府的立法層面。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生前預囑正式進入地方性法規,旨在充分尊重病人在生前確立的“不做無謂搶救”的真實意願。   不做無謂搶救,這是科學人生觀的重要體現。死亡,人生無法繞開的現實。恰如網友對深圳立法的評論:“有的病人到最後真的太痛苦了,請尊重病人最後的選擇。”“生命的 …【详细】

“生前預囑”立法,保障臨終決定權

  生前預囑在地方立法層面實現破冰,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患者有權拒絕“插管”等搶救手段。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明確: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如果患者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患者平靜走完最後時光。   這是 …【详细】

“生前預囑”讓臨終選擇更有尊嚴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市也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生前預囑是指人們事先,也就是在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   與安樂死通過外力結束 …【详细】

讓生命最後時光更有尊嚴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作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國率先實現生前預囑立法。   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法規,對於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終患者是一大福音。因為患者在身體、精神、思維狀態相對比較好的情況下,作出的決定會更為理 …【详细】

“臨終決定權”,同樣是一種尊重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由此,深圳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疾病、意外,現實社會林林總總的因素總讓離開成為一種痛苦的經歷。這種痛苦不僅體現在病人本身,更是在於這種離開的過程給家庭帶來的傷感 …【详细】

“尊嚴死”立法,深圳邁出第一步

  “與其讓老父親痛苦的活著不如有尊嚴的死去。”   老父親病入膏肓深度昏迷,在是否插管延續生命的時刻?其子丁元英明確表態:不搶救了。十年前看電視劇《天道》,這一幕印象深刻,王志文演的主角丁元英是個商界奇才,智商超群的那類,當時他的觀點和表情都很酷。他願意承擔所有的不孝之子的罵名,因為他認為“讓父親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才是真正的孝道。在動輒“盡全力搶救的”的輿論大環境裡,當時我的腦袋裡轟的一聲 …【详细】

生前預囑首次立法 給生命最後的體面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新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收到患者或其近親屬提供具備下列條件的患者生前預囑的,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複蘇等創傷性搶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進行或者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等的明確意思表示。讓臨終患者按自己的意願 …【详细】

以法律保護生前預囑,讓生命安寧謝幕

  近日,深圳市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市也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生前預囑,與我們一般理解的遺囑并不相同,它特指人們在意識清楚時簽署的,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哪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 …【详细】

建立生前預囑制度 有尊嚴地面對死亡

  生老病死是不可逃避、不可逆轉的事實,但是追求有質量的生命,順其自然走完這一生,是我們可以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生前預囑作為一種患者在健康狀況良好且意識表達清楚時的理性選擇,可以使患者做到對自己和家人負責,在最大程度上減輕死亡之前的痛苦,在生命最後關頭捍衛自己的尊嚴。   在公證實踐中,時常會出現當事人希望通過設立生前預囑的方式,讓自己在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時能够自主選擇采取何種治療方案,以在 …【详细】

讓更多人擁有臨終決定權:生命不只有長度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然規律,如何有尊嚴地面對死亡,是每個人都關注的問題。但是,很多臨終之人并沒有體現自己意願的機會,積極搶救依然是大多數情況下不得不做的選擇,於是就出現了很多沒有“尊嚴”的程式化、機械式的救治,或者說是毫無希望的救治。有些時候,這非但於患者無益,還可能造成新的傷害。   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針對這一問題做了大膽突破:所 …【详细】

“生前預囑”是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在全國率先立法要求醫療機構尊重患者的生前意願。修訂稿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要求,收到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提供具備規定條件的生前預囑後,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救治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的意思。   生前預囑大意是指:人們在健康或意識清楚時簽署的,用來說明在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臨 …【详细】

病人臨終決定權制度具有探索意義

  6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大膽突破,要求醫療機構收到患者或其近親屬提供具備規定條件的生前預囑後,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實施醫療救治措施應當尊重患者生前預囑。深圳也因此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   其實,所謂的病人臨終決定權,主要是指臨終患者對其所患嚴重疾病是否需要搶救有一定的決策權,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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