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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個餐館因賣涼拌黃瓜而罰款5千#衝上熱搜,引發熱議。從現行法律規定看,在必要硬件缺失的情況下,餐飲經營者無法獲得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資質,倘若其私下制售冷食,即為違法行為,處罰合法合理;食品安全無小事,精細化管理非常重要,嚴查存在問題的小餐館,形成警示效應,對於倒逼餐飲企業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規定、改善食品安全環境具有重要意義,而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適當保持人性化、柔性化,這樣才能獲得民意支持。 …【详细】
近日,#多個餐館因賣涼拌黃瓜而罰款5千#衝上話題熱搜,引起網友熱議。起因為合肥多個餐館因為沒有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就售賣涼菜而被罰款5000元。餐館售賣涼菜需要符合哪些條件?獲得哪些資質?對於沒有資質就售賣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理?本報記者進行了探訪。 【探訪】連跑兩家小餐館 售賣涼菜都無經營資質 8月1日中午,記者來到位於鼓樓區歸雲堂巷的鄉巴佬家常小炒餐館,該餐館主要以炒菜為主,店面 …【详细】
拍黃瓜,這道燒烤店、小餐館中常見的涼菜,合法地位受到了質疑。 近日,安徽合肥多家餐館因賣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原因是餐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 處罰的行為於法有據,沒有毛病。引人深思的是,為何很多小型餐飲店沒有相應資質? 是不想嗎?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表示,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增加冷食類食品經營項目,需要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 …【详细】
近期,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拍黃瓜等涼菜被監管部門處罰,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許多人的關注點在這些餐館被處罰的金額上——安徽池州市青陽縣市場監管局的一份行政處罰文書顯示,某餐館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範圍從事冷食類食品拍黃瓜經營,貨值金額15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擬對該餐館處以5000元罰款。對此,有網友表示,一份拍黃瓜不過十幾元,餐館卻支付了數百倍的罰款, …【详细】
再普通不過的涼拌黃瓜,近日上了熱搜。據報道,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拌黃瓜,被罰5000元。 以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為例,執法單位查明,該店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沒有冷食類食品制售,當事人未經許可在網絡平台上經營涼菜,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屬於未經許可經營冷食類食品的違法行為。 事實上 …【详细】
據報道,7月下旬,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處罰。這事在社交媒體被簡述為“餐館‘拍黃瓜’被罰5000元”。 列入處罰對象的當然不是“拍黃瓜”,而是超營業範圍從事冷食經營。安徽當地媒體援引池州市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份行政處罰文書顯示,某餐館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範圍從事冷食類食品:“拍黃瓜”經營,貨值金額為15元。鑒於該餐館在案發後積極配合調查,積極整 …【详细】
這幾日,安徽多個餐館因“拍黃瓜”被處罰5000元的事情,真是讓吃瓜群衆拍案驚奇。 且看:合肥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在外賣平台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又馳餐飲店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在安徽池州一論壇上,也有餐飲店老板發帖反映,稱自己在店內“拍黃瓜”做涼菜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5000元。 拍個黃瓜被罰5000元,這事兒顛覆了不少網友的樸素認 …【详细】
近日,安徽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其中,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台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又馳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對此,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回應,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申請經營項目,若制售涼菜需要有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 “拍黃瓜”還要辦證?你沒看錯,餐 …【详细】
7月下旬,記者從合肥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回應,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申請經營項目,若制售涼菜需要有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 這條消息上了熱搜,有網友認為,對於小飯店來講,確實不知道賣個拍黃瓜還要專門的經營許可,所以不應當罰款;也有網友認為,冷凍類食品容易 …【详细】
7月下旬,安徽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其中,包河區一家門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台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某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據7月31日大皖客戶端) 相關消息引來網友不解,賣涼菜也要辦證?一個拍黃瓜就罰款五千,是不是太重了?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在接受當地媒體記者采訪時表 …【详细】
7月下旬,記者從安徽合肥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其中,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台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又馳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 賣一份拍黃瓜的涼菜,卻被罰款5000元?這一消息曝光後,很多網友百思不得其解。其實留意新聞可以發現,類似案例并不新鮮了,此前廣州一家餐飲店也是 …【详细】
餐飲店賣了一份拍黃瓜,結果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了5000塊,這對於很多本小利薄的小飯店、小餐館來說,堪稱是重罰,因此也引起了當地餐飲企業的高度關注,以及網友的熱議。嚴格來說,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并沒有什麼問題,他們不過是在依法辦事。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經營餐飲企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來進行生產經營。如果餐飲企業經營有外賣 …【详细】
炎炎夏日,涼拌黃瓜幾乎是夜市上的必備菜肴。在安徽合肥,多個餐館卻因賣“拍黃瓜”被罰款5000元,此事一出便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對一份涼菜罰款5000元,是否太過? 查閱食品安全法不難發現處罰依據。按照法律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 …【详细】
“賣拍黃瓜被重罰”的故事,重出江湖。2017年,廣州一家火鍋店因為賣拍黃瓜被重罰1萬元,引發輿論爭議。近期,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如某家酸菜魚店因在外賣平台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還有老板反映,自己遭到了“職業打假人”的舉報。 出售一份通常不過幾元錢的涼拌小菜,怎麼就會遭到動輒數千的行政處罰?其實,拍黃瓜雖小,但在食品安全領域卻屬於特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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