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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特質”形塑下的民進黨行為邏輯分析

2017-05-30 00:18:10
民進黨執政後許多“轉型正義”的作為,都表明它仍是一個“體制內革命型”政黨。
  中評社╱題:“革命特質”形塑下的民進黨行為邏輯分析 作者:胡本良(北京),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作者指出,民進黨抱持著“台獨建國”的目標,決定了其具有反體制的革命特質,即便其接受“中華民國”而進入體制內,仍是一個“體制內革命型”政黨。這種革命特質對民進黨的行為邏輯產生了深刻影響。在爭取執政的過程中,革命特質發揮了巨大的助力作用,形塑了民進黨獨特的精神面貌和行為方式,與國民黨相比形成了一定優勢。而在取得政權之後,民進黨不僅要搞建設,還要繼續革命進行“台獨”活動,使得民進黨具有不同於一般執政黨的行為特點。

  民進黨是一個具有“革命特質”的政黨

  這裡的“革命”主要是從反體制的角度而言的。革命黨的典型特徵是使用暴力手段從外部推翻現有的政治體制和政權。民進黨在“黨外時期”就已經放棄了“武裝台獨”的手段,後來又極力通過選舉進入體制內,因此很難稱得上是一個典型的革命黨。然而,民進黨依然保留了推翻“中華民國”體制這一根本目標,而其進入體制也是為推翻體制服務,就此而言,民進黨又是一個具有革命特質的政黨。

  1、民進黨本質上是一個“反體制”政黨

  從“中華民國”的視角而言,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但民進黨頑固追求“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試圖否定和推翻“中華民國”,具有明顯的“反體制”屬性。民進黨這一特徵在內部爭論與外部環境的變化中逐步顯露,有一個從模糊到清晰的過程。

  民進黨成立之初,就對自身定位存在著一定的分歧,這典型地體現在新潮流系和美麗島系的紛爭上。新系把“台獨”作為最高追求目標,是優於其他目標的目標,而且這種“台獨”是一種純粹的、不打折扣的、100%的“台獨”;在鬥爭手段上,新系熱衷於以街頭運動的方式直接衝撞體制。美系同樣追求“台獨”,但只是把“台獨”看作一個遙遠的“宗教信仰”,在實際鬥爭中優先追求執政這個現實目標。在鬥爭方式上,美系堅持以議會路線為主,以街頭路線為輔,街頭路線要服從於議會路線。在雙方的鬥爭中,新系由於高舉“台獨”旗幟而佔據了道德制高點,是民進黨由隱性“台獨”向顯性“台獨”邁進的最大推手。

  建黨之初,民進黨的主要訴求是反對國民黨的專制統治,各大勢力之間暫時擱置了統“獨”爭議,沒有明確喊出“台獨”主張。在1986年底制定的“創黨黨綱”中,民進黨聲明“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以自由、自主、普遍、公正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住民自決”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含混性,但仍然含有“台獨”的因數,此後民進黨的“台獨”目標也逐漸公開化、清晰化。

  1987年民進黨提出“台獨言論自由決議文”,聲稱“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為思想與言論的範圍”,為“台獨”披上民主的外衣。1988年民進黨又制定“四一七決議文”,聲稱“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民進黨宣稱,“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之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1990年民進黨又提出“一零零七決議文”,進一步宣稱,“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再次強化了“台獨”主張。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國際局勢風雲突變,東歐發生劇變、蘇聯一夕解體,大陸也出現了“六四風波”,“中國崩潰論”甚囂塵上。民進黨認為形勢對實現“台獨”有利,提出了更加激進的“台獨”主張。在1991年10月第五次“全代會”上,民進黨悍然通過了“台獨黨綱”,明確主張“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同時聲稱“建國”和“制憲”事宜“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台獨黨綱”從根本上否定“中華民國”,赤裸裸地宣示建立新的“台灣共和國”,集中而鮮明體現了民進黨反體制的革命特質。

  2、民進黨向體制內政黨轉型

  民進黨制定“台獨黨綱”後,不僅在島內遭到諸多反對,也受到大陸堅決打擊,同時也難以獲得美國的支持。在內外環境的巨大壓力下,民進黨內部圍繞“台獨”路線轉型爆發了激烈爭論,最終民進黨走向世俗化,對“台獨黨綱”進行了一定的修正,由體制外向體制內轉型。

  在民進黨轉型的過程中,美麗島系發揮了先鋒作用,原來的“激進獨派”新潮流系也向“務實獨派”轉型,被稱為“新系美麗島化”。新系與美系相互配合,主控了路線調整的大方向。而務實派和基本教義派的對立日益尖銳,務實派認為,民進黨現階段最重要、最急迫的任務就是奪取政權、實現執政,喊出了“執政總路線”、“選舉總路線”等口號。而基本教義派一味強調捍衛理想,面對現實問題束手無策,在此次轉型中處於被動地位。

  1991年“台獨黨綱”出籠後,在島內外就引發強烈的震撼和質疑。在當年底的第二屆“國代”選舉中,民進黨遭到重大挫敗,得票率僅有23.94%,遠未達到30%的選票防線,“台獨黨綱”成為“票房毒藥”。此後民進黨開始淡化處理“台獨黨綱”,1992年制定的《現階段兩岸關係與中國政策》就以“一中一台”為基本架構,並無出現“台灣獨立”的字眼。在1996年的首次“總統直選”中,民進黨候選人彭明敏僅得到21.13%的選票,創下該黨歷次參選公職的最低記錄,進一步刺激了民進黨的轉型。務實派指出,激進“台獨”主張導致選民心生恐懼是選票流失的主因,新世代則拋出“台灣獨立運動的新世代綱領”與老“台獨”進行了某種程度決裂。而部分基本教義派則另組“建國黨”與民進黨分道揚鑣,但也減少了民進黨轉型的阻力。

  隨著大陸不斷加強“反台獨”的鬥爭,美國也一再宣示“三不”政策,加上2000年“大選”日益臨近,民進黨進行了更大幅度的調整。1999年5月民進黨八屆二次會議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提出“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一“決議文”表明民進黨的“台獨”形態有了重大改變:首先,由原來的追求“台獨”,變為維持“台獨”現狀;其次,首次接受“中華民國”的旗號,只是將其領域界定為“台澎金馬及其附屬島嶼”;第三,由“台獨公投”轉變為“統一公投”,減少了挑釁性和敵對性,轉為防禦性、和平性。“台灣前途決議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民進黨與現有體制的衝突關係,使得民進黨可以在“中華民國”旗號下執政,是一次重大的轉型。“台灣前途決議文”意義重大,使得民進黨可以對“台獨”進行層層包裝,蔡英文的“維持現狀”、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等實質上都是這一“決議文”的延伸。


  3、民進黨成為“體制內革命型”政黨

  經過不斷的轉型和調整,民進黨成為一個矛盾綜合體,雖然其身體進入體制內,但思想上並沒有放棄反體制的目標,它是以進入體制的方式“反體制”,變成一個在體制內搞革命的“怪胎”政黨。

  “台獨黨綱”仍是民進黨的核心理念。“台獨黨綱”自制定之後,進行修改或廢除的聲音就一直沒有停息,但其地位從來沒有被真正撼動,反而越來越穩固,成為民進黨的“神主牌”。“台灣前途決議文”表明民進黨轉型為體制內政黨,但並不意味著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在制定“台灣前途決議文”時,黨內就達成不直接修改“台獨黨綱”文本的共識。雖然後來民進黨的黨章規定“決議文”在效力上等同於“黨綱”,但這反而凸顯了“黨綱”重要性,是衡量其他文件的基準和依據。至於所謂的“台獨黨綱只是歷史文件”、“新法取代舊法”等說辭更是混淆視聽、自欺欺人,如果真的不認同“台獨黨綱”何不直接廢除,況且民進黨後來又制定了更為激進的“正常國家決議文”,那豈不是要取代“台灣前途決議文”?所以“台獨黨綱”是民進黨的根基所在,民進黨關於台灣前途和地位的說法很多且差異極大,但“萬變不離其宗”,“台獨黨綱”就是這個“宗”。

  民進黨進入體制是為了實現“台獨建國”這個大目標服務。“台灣前途決議文”表面上宣示民進黨不再追求“制憲、建國”,終究與“台獨黨綱”存在一定的矛盾。但這是民進黨在外部壓力下的策略性選擇,民進黨制定“台獨黨綱”後就面臨著“台獨”和執政的衝突,如果死抱著“台獨黨綱”不放,執政將遙遙無期,這樣反而與“台獨”的目標越來越遠。最終,民進黨經過“痛苦”的掙扎,選擇了“先執政、後建國”這樣一條曲線路徑,先接受“中華民國”這個殼,然而利用執政資源逐步蠶食“中華民國”,最終建立新而獨立的“台灣共和國”。這種做法實質上是“打著紅旗反紅旗”、“利用中華民國消滅中華民國”。因此,不能單純地看待民進黨進入“中華民國體制”這一表像,這只是一種謀略和手段,可以說,民進黨也在“下一盤大棋”,其暫時委身體制是為了消滅體制,一切都服務於“台獨建國”這個最終目標。

  因此,民進黨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衝突,既要反體制又要進入體制,兩股力量的不時暴發爭論。但民進黨也基本上能調和這兩種力量,在實際運作中成為一個“雙面政黨”。而接受體制只是“表”,推翻現有體制進行革命才是“裡”,是民進黨的本質所在。由於執政的重要性,其革命特質經常被掩蓋而顯得模糊不清,但實際上對民進黨具有關鍵的支配作用,塑造了民進黨一系列獨特的行為模式。

  民進黨在“革命”的助力下爭取執政

  民進黨像民主政體下其他政黨一樣,也要通過選舉爭取執政,但民進黨的“革命特質”給了其額外的推動力,使得民進黨在與國民黨的鬥爭中像“開掛”一般戰力倍增。在這個過程中,爭取執政成為目的,革命方式變成了手段,二者不但沒有了衝突,反而在民進黨身上相互契合、統一起來。

  革命党作為顛覆者和挑戰者,在與強大的敵人博弈的過程中形成自身獨特的精神氣質和鬥爭方式。民進黨作為一個具有“革命性”的政黨,也學習和模仿了革命黨的諸多精神和一系列手段,並移花接木般地應用到台灣的民主政治之中,“以搞革命的方式打選戰”,反而產生了巨大的威力。

  第一,從精神氣質上看,民進黨更富於戰鬥性。革命就像從零開始進行創業,只有奮勇拚搏才有成功的可能,民進黨也具有敢打、敢沖、敢冒險的精神。“革命不是溫良恭儉讓”,要與敵人進行殊死的搏鬥,民進黨也形成了好勇鬥狠的“狼性”特徵。革命要歷經艱辛、挫折,後退就是死亡,民進黨也具有百折不撓的韌性和死戰不退的精神。而在逆境之中,民進黨的戰鬥精神表現得最為淋漓盡致,2008年“大選”形勢對民進黨十分不利,但仍然有謝長廷、蘇貞昌等拚命爭當“總統”候選人,而且相互之間殺得“刀刀見骨”。

  第二,從政黨性格上看,民進黨具有鮮明的草根特徵。革命是下層推翻上層的鬥爭,革命党都立足於底層和民間社會,民進黨也自我定位中下階層的政黨,具有極強的草根色彩和鄉土氣息。草根階層交往熱情、人情味濃厚,民進黨也是一個有溫度、接地氣的政黨,總是能與民眾打成一片。草根階層重感性、輕理性,民進黨也經常訴諸於感情、善於以情動人,同時具有煽動民粹、反智反理性的一面。草根階層深受壓迫並忿忿不平,民進黨也經常擺出受欺負的悲情形象,同時又不斷進行激烈的抗爭。草根民眾具有粗俗、好衝動的一面,民進黨內也充斥著一股俗文化,動輒粗言惡語、喊打喊殺,“魯莽氣”十足。

  第三,從政黨樣貌上看,民進黨是一個“青年化”的政黨。“青年是革命的柱石”,民進黨與青年也有著天然的親近感,甚至可以說和青年融為一體,處處透露著青年人思維和行為特徵。青年求新求變、清新活潑,民進黨做事情也不落俗套、反對死板,而是講究創意、充滿青春活力。青年叛逆性強,經常懷揣改造世界的理想,民進黨也跟隨、慫恿青年的這種傾向,不斷挑動青年反抗現有體制,因而幾乎總是能夠收割學運的成果。青年個性開放、對新事物比較敏感,而民進黨也容易接受新事物,率先使用Ptt、Line、Facebook、Youtube等網絡新媒體,建立了技術上的領先優勢。

  第四,在處理內外關係上,雖內鬥激烈但對外能團結一致。民進黨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權力和路線鬥爭,分為眾多的山頭和派系,現在仍是新潮流系、“正國會”、“英派”、蘇系、謝系等合縱連橫、鬥爭不止。雖然如此,民進黨對外卻能夠團結一致,像一個整體一樣作戰。因為民進黨深知推翻國民黨是首要的革命目標,而自己又力量弱小,根本沒有分裂的本錢,對這類“親痛仇快”的行為是深惡痛絕,容忍度極低。在2000年“大選”中,美系龍頭許信良就脫黨參選,但拿到的選票少得可憐。

  第五,在人才使用上,不拘一格、唯才是舉。作為一個處於“打江山”階段的政黨,“打得贏”最為關鍵,因此民進黨最為看重的是能力,能夠打破陳規陋習的束縛,較少關注論資排輩。在進行選戰時,民進黨更是充分授權,鼓勵大家發揮創意。由於年輕人頭腦靈活、點子多,在這裡很容易出頭,黨內也維持著良好的世代交替。

  第六,在擴展地盤方面,民進黨更加鼓勵“自己打天下”。這是由於民進黨白手起家、沒有資源,不能為各地的征戰者提供物質上的支持。因此,要在各個縣市站住腳跟,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但這反而激發了大家的積極性,每個人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各自以自己的方式打出一片天地。而一旦攻下某個地盤後,民進黨就用心經營,就將其建成一個牢固的根據地,進而以此為模式不斷擴張,形成星火燎原之勢。

  第七,在與民眾的關係上,民進黨更加注重貼近群眾。由於民進黨處於挑戰者的地位,先天沒有龐大的資源和人脈,只能靠向下發展、深耕基層來壯大自身。因此,民進黨也仿照革命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繫群眾,新潮流繫還公開把“群眾路線”作為其三大主張之一。民進黨人通常都能扎根一處,切實做好選民服務,與民眾感情連結深厚。

  第八,從動員模式上來說,革命黨為了推翻反動腐朽的制度,必須利用各種矛盾發動群眾起來鬥爭,而這套方法也被民進黨模仿並嫺熟運用。島內固有的省籍、族群矛盾一直是民進黨操弄的重點,民進黨經常藉此塑造“愛台”與“賣台”、本土與外來的對立,把島內大部分民眾都捲入進來。民進黨還極力挑起島內的階級矛盾,把自己打扮成弱勢群眾的代言人,而把國民黨污蔑為權貴的代表,以激起民眾的仇官仇富心理。同時島內在環保、核能、土地、住房、食安等問題也存在著一定的分歧,這些也都被民進黨作為分化操弄的工具。

  第九,在思想鬥爭方面,更加注重理論建構。所謂“沒有革命的理論,就不會有革命的運動”,民進黨為了論證“台獨”的合理性也發明和借用了各種歪理邪說。民進黨宣揚台灣人是一個獨立的民族,不屬於中華民族;同時聲稱台灣屬於海洋文明,而大陸屬於陸地文明,二者互不隸屬。民進黨還竭力貶低《開羅宣言》,極力鼓吹非法的“三藩市和約”,以作為“台灣地位未定”的依據。民進黨還歪曲解讀國際法,鼓吹“住民自決”等。這一系列理論具有極大的迷惑性,使得“台灣主體意識”、“台灣前途應當由2300萬人決定”成為島內主流話語。

  第十,在宣傳和組織手段上,更加重視宣傳戰。由於組織戰需要大量資源和深厚的人脈,而宣傳戰具有“投入少、收效大”的特點,民進黨作為一個缺少資源的政黨更加注重宣傳戰。民進黨平時就積極經營媒體、操控輿論,善於把握民眾心理、懂得煽情作秀。在競選時,民進黨更是挖空心思進行各種各樣的創意宣傳,經常能夠打動人心、迷惑民眾。其競選宣傳片經常別出心裁、充滿創意,2000年“大選”時陳水扁“鐵漢柔情”的競選廣告就讓選民印象深刻。民進黨還善於發明各種簡短有力口號,如“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具有極強的煽動性。


  第十一,在鬥爭方式上,街頭路線和議會路線並用。作為反體制政黨,街頭運動是民進黨的看家本領,特別是在國民黨專制統治時,民進黨經常走上街頭衝撞體制。而一旦“大選”失敗,民進黨也帶有慣性般地回歸街頭,2008年陳雲林訪台時,民進黨就發動了萬人圍攻運動,蔡英文還獲得“暴力小英”的稱號。但民進黨要為了追求執政終究還是要進入體制,因此也注重進行議會鬥爭。而作為一個反體制的政黨,民進黨在議會中也有著不講規則、動輒使用暴力的特點,經常把議會攪得一團糟。

  第十二,在戰略戰術上,民進黨更加善於出奇制勝。革命黨經常面臨以小搏大的不利局面,只有使用奇招險招才能化解劣勢、敗中求勝,民進黨也深諳此道。2000年“大選”中,陳水扁在關鍵時刻爭取到“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的支持,極大地拉抬了自己的選情。2004年“大選”陳水扁的民意支持度一路落後,但在最後時刻發動突襲,藉助“3.19槍擊案”一舉翻盤。2016年“大選”蔡英文選情遙遙領先,但民進黨在投票前一天仍然弄出“周子瑜事件”,進一步擴大了戰果。

  民進黨的這一系列特徵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絕不是革命特質單一因素所塑造。但革命特質無疑具有顯著的作用,正是這一因素與台灣的特殊情況相結合,並經過一段時期的歷史發展,民進黨才逐漸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政黨文化和行為方式。

  民進黨執政後的繼續“革命”

  民進黨獲得政權之後,將面臨執政和革命的雙重任務。對於一般的政黨而言,獲取政權就是終點,其後的主要任務是建設和治理好這個社會。但作為一個反體制黨,獲得政權只是一個階段性目標,推翻現有政治體制才是其最終目標。所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民進黨執政以後不但要搞建設,更要繼續革命以實現“台獨建國”的目標。

  對於民進黨執政者而言,革命和執政兩種邏輯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作為當政者,搞好執政應是第一位的,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才是正道;如果“當家鬧事”、一味瞎折騰,只會干擾和破壞自身的執政。然而,民進黨執政者既有壓力也有動力繼續進行革命。從壓力來說,一方面來自基本教義派。基本教義派以民進黨核心價值的守護者自居,“理直氣壯”地要求執政者實行“台獨”。執政者雖然掌握著島內最高的世俗權力,但基本教義派掌握著近乎宗教般的精神權力,對世俗權力具有極強的規範和制約作用,執政者不予遵守反成了“忤逆”和“背叛”。另一方面的壓力來自深綠選民。民進黨一再向民眾灌輸“台獨”思想,部分民眾對此深信不疑,變成了民進黨的鐵杆選民。而民進黨一旦執政,就面臨著兌現承諾的壓力,否則無法向這些深綠民眾交待。可以說,民進黨雖然通過蠱惑宣傳俘獲了選民,但也反過來被選民綁架。從動力方面來說,民進黨執政者本身就是“台獨”分子,必然要想方設法實踐自己的想法。另一方面來自客觀形勢,執政者一旦施政績效不好,就很難得到中間選民的支持,如果再不強力推行“台獨”,鐵票也會生銹,擁抱深綠就會成為其必然選擇。以上種種因素決定了民進黨執政者上台以後,將把“台獨”放在中心位置,會有不同於一般的執政黨的行為邏輯和行為模式。

  民進黨極力阻礙兩岸交流,嚴重影響島內經濟發展並侵犯個人權益。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台灣本應乘著這一東風再度奮起。但民進黨擔心兩岸會由經濟整合發展到政治統一,因而對兩岸交流一直抱持警惕和約束的態度。陳水扁執政期間就一再阻礙兩岸直接“三通”,實行嚴格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等,這一系列措施都嚴重制約了兩岸交流,也耽誤了台灣自身的發展。蔡英文上台後台灣經濟更是陷入泥潭,引進大陸的活水本是發展台灣經濟的必由之路。但蔡拒不承認“九二共識”,致使兩岸和平發展的局面難以維持。對民進黨而言,“台獨”是最優先目標,經濟建設只能服從和讓位於這一目標,即便犧牲經濟發展也在所不惜。而民進黨為防堵兩岸交流,肆意侵犯個人權益就更不在話下。兩岸交流中出現了大量的陸配、陸生等群體,而民進黨以敵視心態對他們,公然實行歧視性政策。陸配的很多權益得不到保障,連拿到身份證也需要6年,比外籍人士還多2年。而陸生在台就讀更受到層層限制,目前民進黨還搞出所謂“陸生間諜案”,試圖制定嚴重侵犯人權的“保防法”和“反滲透法”。另一方面,民進黨對島內民眾登陸也開始限制,不但用恐嚇性法律阻止退役將領赴陸交流,還規定公務人員到大陸轉機必須報准等,引發島內一片肅殺之氣。

  民進黨不斷追殺國民黨,在島內製造“綠色恐怖”。一般民主社會,選舉結束以後就是和解的開始,但民進黨執政以後針對國民黨的鬥爭反而更加激烈,急欲除之而後快,以掃清“台獨”的“障礙”。首先,猛攻國民黨黨產問題。陳水扁時期就採取各種方式追殺党產,蔡英文上任後全面掌握行政和立法大權,清查黨產的力道更猛,悍然通過了“違法違憲”的“不當黨產條例”,對國民黨展開“抄家滅族”式的追殺。二是以轉型正義為名進行清算。國民黨對“白色恐怖”、“戒嚴”統治多次進行道歉並賠償,但民進黨對此一直揪住不放,當前更試圖推動通過“促轉條例”對國民黨進行司法追殺。這實際上是以轉型正義為名煽動仇恨,讓國民黨一直為過去的錯誤買單,永遠不得翻身。三是在各種組織和群體中排擠國民黨勢力。民進黨對於曾經與國民黨關係密切的各種組織,如紅十字會、救國團、婦聯會、中華文化總會等團體不斷刁難和打擊,對於支持國民黨的軍公教群體進行汙名化,還違背政黨退出校園和媒體的承諾而進入校園、鉗制媒體等,極力壓縮國民黨的空間和勢力。可以說,為了打倒和消滅國民黨無所不用其極,目前還公然威脅法官、對馬英九提起公訴等,形成了極強的“寒蟬效應”。民進黨高喊反對威權,但自己根本不講規則、嚴重踐踏司法,形同在民主制度下進行威權統治。

  除了在經濟上“脫中”,政治上追殺國民黨外,民進黨還利用執政權力和資源直接從事各種形式的“台獨”活動。民進黨雖然頂著“中華民國”的帽子執政,但不斷挖“中華民國”的牆角,可謂是“吃中華民國的飯、砸中華民國的鍋”。

  一是在島內進行“文化台獨”和“去中國化”活動。民進黨也認識到“台獨”的現實困難,但一直追求民眾頭腦中的“台獨革命”,不斷從思想認識上掏空“中華民國”的內涵,培植以“台灣”為核心的“國族認同”。為此,民進黨首先從青少年的教育入手,把修改教科書作為重中之重。陳水扁上台後就以“極獨”分子杜正勝的“同心圓”理論為指導修改教科書,將台灣史從中國史框架中剝離出來,由地方史搖身一變為“國史”。而在具體的用詞上,“我國”就指台灣,而“中國”僅指大陸,“光復”變成了“接收”、“日據”變成“日治”,甚至連“國父”孫中山都成了外國人。這一系列篡改嚴重消弭了青年學生的“大中國史觀”,而使得“台獨史觀”日益強烈。扁當局還持續推行“正名運動”,在日常生活中去除帶有一中意涵的名稱、標誌和象徵等,如官方印製的“中華民國全圖”不再包含大陸,“總統府”前加上“台灣”,“中國石油”改為“台灣中油”等,在潛移默化之中將“一邊一國”意識灌輸給人們。馬英九執政後期制定了新的課綱,對“台獨史觀”和“皇民史觀”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撥亂反正。但蔡英文上台後,任用“台獨”色彩濃厚的潘文忠和鄭麗君為“教育部長”和“文化部長”,立即廢止了馬英九時期制定的新課綱,繼續進行“文化台獨”。蔡當局還取消遙寄中山陵、不對大陸學者開放“國史館”、去除故宮南院獸首等以弱化兩岸連結,同時民進黨還叫囂廢除“國父遺像”、去除新台幣上的“孫中山頭像”,廢除中山紀念堂等,試圖通過“去孫化”、“去蔣化”以進一步“去中國化”。

  二是在對外事務中凸顯台灣“主權”。民進黨還利用一切機會提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極力淡化“中華民國”而凸顯台灣,竭力給國際社會造成“台灣是一個國家”的印象。陳水扁時期發明了臭名昭彰的“烽火外交”,以“四處點火”的方式爭取國際空間。蔡英文上台後,台灣無力量與大陸進行正面衝撞,在涉外事務上減少了攻擊性和挑釁性,改為較低調的“踏實外交”。但蔡仍然不斷製造事端,如指責大陸阻礙台灣參與WHO、ICAO,在訪問巴拿馬時故意簽名“台灣總統”等。同時,蔡更加藉助美日的力量為“台獨”撐腰和造勢。在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蔡英文爭取與其直接通話,打破了台美“斷交”37年來的慣例。日本則將原來“交流協會”也改名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帶動台灣也要將“亞東關係協會”改名。向美日靠攏,拉大旗作虎皮,將是此後蔡當局推行“台獨”的重要取向。

  三是鋌而走險進行“法理台獨”活動。“法理台獨”可以說是“台獨”的最高形式和最終目的,也是“台獨”分子檢視執政者功績和地位的主要標準,民進黨執政者都試圖在此方面有所作為,也是其挽救執政危機的最後手段。“法理台獨”可以分為“程序性法理台獨”和“實質性法理台獨”。在程序性方面,民進黨一直尋求通過“公投”實現“法理台獨”。陳水扁上台後,就把“公投立法”作為一個重要目標,最終於2003年11月制定和通過了“公投法”。2004年“大選”時,陳水扁執意舉辦了兩項“公投”,突破了島內舉辦針對兩岸議題進行“公投”的禁忌。2005年陳水扁主導第7次“修憲”,在“領土變更”和“修憲”加入“公投”複決程式,從而完成了“公投入憲”。而“實質性法理台獨”是指通過“制憲”、“修憲”甚至“釋憲”等方式突破“中華民國”的外殼,更改“中華民國”的“疆域”、“國名”、“國號”、“國旗”和“國歌”等。陳水扁當政時期進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嘗試。2003年9月28日,陳水扁在民進黨17周年党慶大會上悍然提出,要在2006年催生“台灣新憲法”,2008年實施“新憲”。此後陳水扁不斷發表“法理台獨”言論,如“公投制憲”、“啟動第二階段憲政改造工程”、“制定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等,但都以失敗告終。蔡英文上台後也試圖從這兩個方面著手進行“法理台獨”,去年蔡當局一讀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中,大幅降低了“公投”門檻,以為“法理台獨”打開方便之門。在“實質性法理台獨”方面,蔡英文也有很多起手式動作,特別是任命多位具有“兩國論”色彩的大法官,為“釋憲台獨”埋下伏筆。

  綜上而論,民進黨雖已二度執政,但至今仍未擺脫反體制的“革命黨”內涵,其政治主張和執政行為仍以破壞現有體制為目的。短期而言,這有利於民進黨保持內部活力,但長期來看,卻極大損害和破壞了原有“中華民國”體制,很可能成為“中華民國”的掘墓人,並將自己陪葬其中。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5月號,總第2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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