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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23條立法議事廳的罕見細節

2024-03-30 00:18:33
行政長官李家超3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圖示李家超(第一排左九)發言後,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第一排左五)、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第一排左四)、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第一排左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左六),於立法會會議廳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左八)和立法會議員合照。(政府新聞處圖片)
  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3年在《施政報告》表明,2024年內完成23條立法。2024年1月底,宣布就23條立法諮詢公眾30日;3月8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同日立法會首讀和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連續開會至3月14日,最後草案於3月19日恢復二讀,同日三讀通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22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條例》於23日刊憲生效。筆者觀察,這個快速而高效的過程中,隱藏了不少細節。

  首先,籌備及審議期間的“特殊安排”。立法會首讀和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時,正值全國兩會召開。因香港許多議員身兼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委員,需要赴京開會,香港立法會過去多年已形成慣例,3月首兩周幾乎都不會安排大會或會議工作。今年原本立法會的公開議程亦顯示3月上旬無公開會議,但在草案公佈刊憲及首讀後,多位身兼代表及委員的立法會議員都特別從兩會請假,連夜飛回香港出席會議,並在當日會議結束後再飛回北京。雖舟車勞頓但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第二,審議過程體現高質高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透露,在政府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時,立法會就同時透過相關的小組委員會研究立法的政策事宜。當條例草案交付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後,小組委員會便化身法案委員會,並隨即馬拉松式開會近50小時,在合理時間內對條例草案作全面的逐條審議。“雖然法案委員會的工作緊凑,但安排有條不紊,委員義無反顧地連日開會,廢寢忘餐地認真審議草案,務求令法例既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又能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身兼小組委員會和法案委員會主席。他自述,完成基本法第23條所規定的立法工作,是香港贏得漂亮一仗,開啟了發展新篇章。廖長江說,審議內容複雜、時間緊迫,要協調籌劃嚴陣以待。但立法過程中體現了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完成審議高質高效。

  廖長江說,小組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總共舉行了25次會議,審議時間合共近50個小時,分別就政策性事宜進行審議和逐項審議條例草案條文。其中,法案委員會連續7天密集舉行會議,幾乎每天都朝9晚7,尚未計算準備時間。在審議過程中,法案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履職盡責,審慎、深入而全面地審議每一項條文。“作為法案委員會主席,我並無就任何條文的審議時間劃線,應問得問,應答得答,應講得講;從未有委員或立法會法律顧問想問而不得問,想講而不得講,官員想答而不得答。我們曾花了超過一小時審議草案第76條條文及超過一小時審議第113條條文,另外審議時間超過半小時的條文也不計其數,非常罕見。”

  廖長江還強調,委員們提出近2000條問題,所有委員的提問都抓住了重點,“我完全無需就提問的相關性作任何裁決。”政府提出91項修正案,數目也非常罕見。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因應委員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制訂,官員的回答也是高質到位,互補性強,發揮了極好的團隊精神。

  梁君彥也提到,議員向政府當局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角度多元,範圍廣泛,當中不乏市民關心的法例細節和情景題,如“境外勢力”如何定義、“非法操練”包含何等活動、收藏已停刊的報章會否觸犯法例等。提問展現議員作為民意代言人的擔當;當局的回應亦“到位”,反駁謬誤,釋除市民的疑慮。政府接納了議員建設性的意見,從善如流提出修正案。

  第三,全方位配合,開設“特別會議”。法案委員會嚴謹高效地完成條例草案和修正案的逐條審議後,立法會在3月19日召開特別會議,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一般來說,立法會大會大多安排在每週的週三召開。3月19日是週二,特別會議是專門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集中處理《條例草案》餘下的立法程序,不會處理其他事項。

  同時,週二原本是行政會議召開例會的日子,當天由於由於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行政會議成員需出席立法會會議,當天的行政會議亦取消。由此可見,政府及立法會全方位配合推動條例草案進入最後衝刺階段。

  第四,全方位努力,完成最後立法程序。

  特別會議從19日上午9時開始,恢復二讀及三讀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完成草案的最後立法程序。上午9時恢復二讀辯論,在其後的約7小時,除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外,其餘88位議員均發言表明支持,大部分發言時間是3至5分鐘,平均每人發言約4分20秒,無人超過7分鐘,發言最長時間的是議員何君堯,發言約6分半鐘。至下午3時40 分左右全部人完成個人發言。其後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環節,全部發言的議員本身為法案委員會成員,主要回應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內容。

  面對外部勢力對23條立法的抹黑,致力做好解說及“講好香港故事”的議員選擇了不同的語言發言。議員李慧琼、周浩鼎、林琳、李梓敬等都以英語發言,議員尚海龍、嚴剛和譚岳衡則用普通話。官員方面,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9時已進場,大部分主要官員包括財政司長陳茂波、房屋局長何永賢等在二讀尾聲進入會議廳。何永賢在衣服上扣上紫色襟花,呼應23 條立法主題顔色。恢復二讀時,多位議員亦穿上紫色外套。有議員帶同自制標語放在席前。

  還有一個細節頗為有趣。關心香港政制發展的人可能還記得,2015年香港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時曾出現“等埋發叔”的意外狀況。而此次議事廳外的相關準備工作或許吸取了一些多年前的教訓經驗——筆者觀察,全天會議期間,大部分議員都留在議事廳內,並未有如平日會議一般時常出入。有港媒報導指,議員在開會前已有協調,要保證六成以上議員在席,所有議員“輪流休息”,也不鼓勵離開立法會大樓。還有媒體觀察到,有多個政黨助理在會議廳外記錄議員出入情況,希望能盡量避免在席議員不足或出現來不及發言等意外狀況。

  立法會在約下午4時以不記名投票通過《條例草案》二讀,草案終在傍晚6時53分獲三讀通過,議員們以89票全票通過草案。其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打破過往立法會主席不投票的慣例,對《草案》投下贊成票。他說,立法會主席一般不會投票,但這是歷史性時刻,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所以和所有議員一起投票。“維護國安,人人有責,我作為主席行使投票權以示支持。”他說完此番話議事廳內全體議員拍擊桌面表示支持。

  特首李家超在三讀通過《條例草案》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發表演講。他說:"今天是香港的歷史性時刻,是香港等待26年8個月19天的歷史時刻,政府與立法會共同完成光榮的歷史使命,讓國安獲得保障。"李家超今次是根據《議事規則》第8條,提出酌情出席立法會會議。這樣的安排在過去兩任特首中均未曾見過,這與立法會主席主動參與投票,都屬罕見做法。全體議員及李家超在會議後,在會議廳內合照,以紀錄今天歷史性一刻。這一全體人員笑容滿面的畫面是完善選舉制度之前難以想象的,是如今行政立法愛國治港者共同攜手完成使命的具有意義的合影。

  筆者認為,回看整個立法過程,雖然時間濃縮在短短幾個月,但成果是高效和優質的。正如廖長江所說,審議過程體現了有效性、專業性,程序絕對正當,審議也絕對嚴謹。筆者認為,在香港社會廣大民意的支持下,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罕見的高效快速,審議過程體現了行政和立法機關良性互動、高效配合的新關係模式,不僅令法案更臻完備,也樹立了優質立法工作的典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委員會中有近一半的委員是新晉議員,他們雖然經驗尚淺但準備充分,提出問題的角度更加多元,這對立法會的承傳起了良好作用。香港社會團結一致支持及推動23條立法,是立法高效的底氣和信心。接下來,香港可在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中,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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