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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斥陳浩天不可縱容 議員轟圖斷港米路

2018-08-22 09:58:53
多個團體請願批評“港獨”分子無法無天,要求政府盡快就23條立法(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電/“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日前所謂以公開信乞美制裁香港的言行觸犯衆怒。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批評陳浩天舉動不恰當,對陳浩天的行為深切遺憾,又說任何一個合情、合理的香港市民都不會縱容這種行為。多名政界人士怒斥“港奸”陳浩天,其心可誅,天理不容。

  林鄭月娥昨嚴肅批評,指將陳浩天的行為形容為不恰當,可能不足以反映公衆強烈的不滿及憤怒,因每一個生活在香港的市民,無論是否支持“一國兩制”,只要居於香港,每個人都要維護香港的利益。她又留意到社會人士對陳浩天的行為感憤怒,即使是政治立場較溫和的評論員都認為此舉不可接受,她對陳浩天的行為深表遺憾。

  譚耀宗:政府應正視“港獨”擴散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斥責陳浩天向特朗普發信,要求撤銷中國和香港世貿成員資格的所作所為,對香港和國家不利,希望陳反思已出現的許多批評聲音,勿愧對社會。譚指過往有人認為,香港沒人會推動“港獨”,因覺得“港獨”沒出路、搞不起來,但近年可見社會上出現愈來愈多人有組織、有綱領、有行動地推動“港獨”,引起很多市民關注和不滿、要求政府正視。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說,大衆不應低估陳浩天的所作所為,他不只發表言論,而是組黨分裂國家,是違法行為。對於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指陳的行為違反煽動罪,胡漢清認為張曉明的說法正確,官方有足够法律考慮及基礎才會作有關表述。他又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的條文,并非一定要有暴力行為才構成煽動罪,即使是言論及文字都可能觸犯煽動罪。

  “港奸”害死所有港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形容陳浩天是“港奸”,他寫信給特朗普,要求美國將中國及香港在世貿組織除名,完全是其心可誅:“陳浩天竟然希望香港斷‘米路’,這是對所有香港人不敬,都是害死所有香港人。”

  另外,20多名珍惜群組、愛港之聲、反黑金關注組成員,昨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禮賓府,要求政府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們認為現時“港獨”分子無法無天,全因法律保障不足,強調23條是保港衛國的保護罩。

  糖衣包裝下的醜陋動機

  《大公報》的“亂港檔案解密系列”揭露,亂港派如何在美國支持下與境外“獨”勢力合流,一步一步地在香港策劃及推動“顔色革命”的過程。

  2010年2月25日,在中亞策劃顔色革命的老手楊蘇棣出任美國駐港澳總領事,一年後,由鄭宇碩任榮譽校長的華人民主書院於2011年5月在台北成立,這個所謂民間組織,長期接受美國資助,兩者之間的關系絕非巧合。

  鄭宇碩為何將華人民主書院設在台北,而非香港?理由簡單,一則便於收取“美金”,逃避監控。其次,這個機構成立的目的,是要在香港策劃違法“占中”行動及培訓人才,為免被發現,距港不過一小時航程的台灣,便是理想之地。而《大公報》昨日已報道,“‘占中’兩大前綫學生首領周永康及楊政賢便是培訓的‘獨果’。”

  2013年,夏千福接掌美國駐港總領事,將楊蘇棣明刀明槍的“顔色革命”改稱為“寧靜革命”。新瓶舊酒,目的一樣,就是利用香港亂港派實現美國顛覆中國政權的目的。

  連日報道鐵證如山,美國支持亂港派搞風搞雨,目標就是北京。香港與祖國是命運共同體,港人必須認清當前一連串複雜的政治態勢下,敵對勢力背後的動機,什麼民主、自由,只是糖衣炮彈。

  鬧壞?還是縱壞?

  有人說,這陳浩天、這外國記者會、這“港獨”,何必理會、何必責難、何必高調炮打,看,重擊反而讓他們水鬼升城隍,紅了、響了、人人都識了。

  連政府的態度亦如是,在“港獨”演講會事前、事後,特首以至官員都是輕輕表態,輕到不能再輕,搔癢般,生怕引起“港獨”友反彈。日前陳浩天去信特朗普要求美國撤銷香港的世貿成員身份,林鄭回應得好有技巧:“難以找到形容詞去形容這個行動”,即是說,連用一個形容詞去形容他們的惡行都不敢。

  “港獨”,是被“鬧紅”的嗎?我想介紹大家去旺角登打士街一家樓上咖啡店看看。

  那裡堂而皇之地掛著一幅“香港獨立”布幔,店鋪每個角落盡是反對派洗腦口號:“They can't kill us all”、“Hong Kong is not China”、“土地屬於人民”……咦,土地屬於人民?即是共產社會?一班腦殘,連自己信奉什麼都未搞清,就要“獨立”。

  有網友上載照片說,不只旺角,其實大澳都有一間環保時裝店,早就掛上一張三人梳化般大的“香港獨立”橫幅。

  旺角是城,大澳是鄉,即是說,城鄉的“獨”患都已遍地開花。

  有些行為,鬧,不會變本加厲;縱,才會愈踩愈深。紅綫就是紅綫,逾越了沒後果,那紅綫畫來幹什麼?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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