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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獨”觸底線零包容

2018-10-14 11:16:40
(圖片來源:文匯報)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指劉小麗倡“自決”難望做議員 倘息事寧人只會變本加厲

  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日前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選舉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實陳述而行使權力作出決定,並強調任何參選人鼓吹“港獨”,或提倡“自決”、認為“港獨”能夠作為選項之一,均觸碰了“一國”的底線,並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間,不能期望自己可以成為立法會議員,並強調特區政府若在“港獨”問題採“息事寧人”態度,後果只會變本加厲,政府不能迴避。 

  林鄭月娥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為了有效施政,會盡量有更大的政治包容,但前設是不可觸碰“一國”這條底線。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均清晰寫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她身為特首,具有“雙負責制”,要對香港的憲制地位與憲制要求向香港公眾及中央政府負責。

  她強調,任何鼓吹“港獨”或提倡“自決”,認為“港獨”能夠作為選項之一的候選人,均觸碰了“一國”的底線,並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間,“呢條線係好清晰。”

  林鄭月娥坦言,有部分人鼓吹“港獨”,造成不利於香港發展的現象,卻又叫人不要理會他們的所作所為,否則就是“打壓自由”,這樣的說法並不公道。

  支持選舉主任按例裁決

  她指出,在過去兩年的選舉中,都有出現這類問題,就此個別事件政府亦已有回應,她支持選舉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實陳述作出相關決定,並重申在基本法下對候選人有一定要求,以維護和保障香港市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但前提要依法進行,而法律要求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林鄭月娥強調,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時要表明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因此不能以“港獨”、“自決”作為選項,而期望自己可以成為立法會議員。

  指棄“獨”立場未獲取信

  被問到為何劉小麗已改稱不支持“港獨”,仍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林鄭月娥指,這是被信納與否的問題,相信選舉主任在行使法律權力時,會按照法律及事實陳述作出決定,而政府從未說過要“終身剝奪”劉小麗的政治權利,只是不能參選這次九龍西補選。

  就有指選舉規則“未夠透明”,她表示可考慮優化選舉法例與制度,又相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未來會再研究有關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及聲明條例》及選管會規例的一致性,以滿足今日社會對選舉透明度的要求。

  至於反對派聲稱香港近年受到中央更大“箝制”時,林鄭月娥反問,1997年時並沒有這個情況,是誰造成香港回歸21年會有這樣的局面?

  她強調,香港有高度自治,可以用“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世界組織,可以在奧運會、亞運會以獨立身份揮動中國香港旗,內地遇上危難時港人都義不容辭地出手相助,北京舉辦奧運時港人對國家隊取得佳績感振奮,這都是“一國兩制”下特區應有的表現。

  願當“出頭鳥”釋“獨”禍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若在“港獨”問題採“息事寧人”態度,後果只會變本加厲,政府不會就此迴避,她不介意作為“出頭鳥”,會有勇氣向社會清楚解釋“港獨”的問題。

  “自決”實質是“獨” 各界齊挺裁決

  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以其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等為由,裁定其選舉提名無效。香港社會各界領袖均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指劉小麗一直主張的所謂“自決”,實質就是“港獨”,更一直未有改變其政治主張,並非真心實意擁護基本法,故絕不能讓她進入立法會,阻礙香港的經濟民生發展。

  吳良好:確保選舉符基本法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劉小麗的所謂“自決”主張,實質上就是主張分裂國家,直接挑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規定,不符合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規定。

  他續說,選舉主任切實履行職責,嚴守法律底線,對劉小麗作出選舉提名無效的決定,拒絕任何挑戰基本法的人參加立法會選舉,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維護香港法治,完全是依法辦事。

  譚錦球:煽“自決”觸底線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會長、香港義工聯盟主席譚錦球表示,“港獨”是絕不可觸碰的“底線”,鼓吹“自決”的劉小麗此前已因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被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但她在今次參選時,突然一再“澄清”自己不支持“港獨”,更刪除自己政綱中的“自決”字眼圖“漂白”,其態度絕不可信,選舉主任的決定是正確的。

  梁亮勝:倘放行勢阻發展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主席梁亮勝批評,劉小麗一直以“自決”為名鼓吹“港獨”,倘讓她參加補選,將影響香港年輕人,阻礙香港經濟發展,一旦當選更會阻礙立法會運作,故他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認為代表了廣大市民的心聲和願望,維護選舉的公平、公正和依法進行的原則。

  施榮懷:不容藐法者蒙混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會長施榮懷表示,選舉主任DQ劉小麗是合情合理的,而有關的理據亦十分清晰,並強調香港的成功在於法治,無論誰參選,都必須依照清晰的法律法規作審視,而“一國兩制”要在香港落實,就不可有不尊重基本法的情況發生,故他支持主任的決定,不容抱類似想法者渾水摸魚。

  王惠貞:須嚴把關拒“獨”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王惠貞指出,香港特區必須根據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依法而行,而劉小麗主張的所謂“自決”,明顯有違基本法及國家憲法的規定,故她非常認同選舉主任的決定,並強調特區政府必須把好關,同時明確表態不容意圖分裂國家者參選的立場,否則就等同默許這些行為。

  蔡毅:簽確認書僅為參選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蔡毅批評,儘管劉小麗在參選時聲言自己不支持“港獨”,還簽署了確認書,但這不代表她是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而是要根據她的實際行動作定斷。事實上,劉小麗一直公開鼓吹所謂“自決”,簽署確認書只是為了參選,毫無誠信,而選舉主任DQ其參選資格的理據十分清晰、可靠。

  陳勇:警示勿妄想走法律罅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坦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劉小麗一直鼓吹“自決”,儘管在報名參選前後多次在這問題上改口,但選舉主任根據事實作出了決定,完全是依法辦事,再次說明了有意從政者必須要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同時讓那些想走法律罅的人看清現實,只有守法才是唯一正確出路。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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