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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離婚遭撤銷身份證成人球 藍委批惡法

2018-01-17 15:07:37
藍委林麗蟬今天上午舉行“誇張惡法無人管,人球問題誰負責”記者會,左起謝立功、嚴先生、楊小姐、林麗蟬。(中評社 倪鴻祥攝)
嚴先生(左)、楊小姐(右)。(中評社 倪鴻祥攝)
政大教授廖元豪(左)、“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陳子和(右)。(中評社 倪鴻祥攝)
陸委會專門委員何達仁(左)、台灣新移民勞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右)。(中評社 倪鴻祥攝)
嚴先生(左)、楊小姐(右)希望政府各界幫忙。(中評社 倪鴻祥攝)
“誇張惡法無人管,人球問題誰負責”記者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記者 倪鴻祥)蔡政府搞砸兩岸關係,陸配也有麻煩,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上午舉行“誇張惡法無人管,人球問題誰負責”記者會,當事人楊小姐嫁給嚴先生,在台基隆居住十多年、育有兩子並取得身份證,還負責賺錢養活全家人,未料嚴先生為躲卡債辦離婚,楊小姐遭“內政部”依法撤銷身份證,現在變成人球,不知何時會被遣返。

  記者會由林麗蟬主持,除當事人嚴先生與楊小姐出席外,還有前移民署長謝立功、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茜,以及陸委會專門委員何達仁及“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陳子和與會。

  嚴先生表示,10多年前他透過仲介在大陸認識楊小姐並結婚,未料仲介遭到逮捕認定違法,2001年他被質疑是假結婚被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楊小姐不起訴處分,還領到身份證。後來他為躲100多萬元卡債,和楊小姐辦假離婚,沒想到離婚2個多月就遭戶政機關撤銷楊小姐身份證。

  嚴先生說,楊小姐沒有大陸身份證,因此面臨被遣返,兩個小孩唸國一與國小4年級,目前靠他中度身心障礙,屬低收入戶月補助1萬3千元,以及楊小姐做社區回收一個月2千多元養活全家,他哭著表示,希望政府各界幫忙,不然一家人活不下去,兩個小孩要怎麼辦。

  楊小姐表示,當初為躲嚴先生100多萬元卡債,又得貸款200多萬買房子安頓全家人,只好離婚,但目前仍住在一起。她原本當清潔員月薪2萬2千元,再兼做回收養活全家,在台領身份證前已先撤銷大陸戶籍,如今台灣的身份證被撤銷,她完全沒有身份、戶籍,外面的公司都不敢用她,現在只能靠回收工作,又得面臨被遣返,實在不知該怎麼辦。

  陸委會何達仁表示,本案是依法行政,但實情確有考量之處,恢復戶籍其實是行政機關可以做的選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是為防止假結婚,移民署雖然作出強制出境的處分,但已暫緩實施,目前仍有救濟方式處理。

  “內政部”戶政司陳子和表示,若外籍配偶有類似情形,會依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做處理,只要發現當事人有虛偽結婚,不經審查會即可撤銷戶籍,且現行規定發現後2年內要執行,但結婚超過5年即不得撤銷戶籍。

  廖元豪表示,政府的制度是要外配先放棄原國籍,才能請領身份證,若要撤銷身份證,也應先讓當事人恢復原有國籍再撤銷身份證,否則造成人球,法律上也應修法,避免行政機關直接撤銷外配或陸配的婚姻。

  林麗蟬指出,一個月前嚴先生、楊小姐先向謝立功求助,她知道後決定與謝立功舉行記者會,希望政府有及時救濟的方法。

  謝立功表示,政府不只立法有問題,和一般社會上的人情事理也有很大的落差,兩人都已生了兩個小孩,是弱勢族群,有必要修改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應該以婚姻存續做為身份證是否遭撤銷的依據,防止撤銷戶籍,造成無戶籍人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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