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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也遇阻 環保督察為什麼這麼難

2017-05-29 10:22:35
  中評社北京5月29日電/環保部近日通報了7起新近發生在京津冀環保大督察中拒絕檢查、阻礙執法的事件。一些業內人士和專家指出,環保督察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中央環保督察尚且遭遇阻撓督察的尷尬,平時一些地方環保監督執法之難,可見一斑。新“環保法”被稱為“帶牙齒的”史上最嚴環保法,期待這部環保法不僅“鋼牙利齒”,而且還敢“亮劍”。

  從躲避到圍攻 對抗環保督察“醜態百出”

  據統計,自環保督察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十多起。環保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曾坦言,當前我國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高發多發態勢,仍沒有根本性扭轉,企業頂風非法排污、暴力抗法的案例時有發生。

  梳理近年來環保督察組被少數違法企業“拒之門外”案例,涉事企業從躲避到無視,甚至暴力相向,猖獗之態,不一而足。

  ——關門躲避。河北省石家莊市新樂市恒際木業、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凱倫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聽到環保督察組敲門後迅速躲避,拒絕開門接受檢查。

  ——視而不見。有的公司正在生產,但拒絕檢查。5月18日,河北省邯鄲市冀南新區台城鄉東城基村昌盛塑料包裝廠的員工看到執法人員後,拒不開門接受檢查,鄉政府和當地環保部門人員到場後,企業仍然拒不開門接受檢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抽查河東辦事處程莊組小加工企業時,該工廠正在生產,執法人員敲了20多分鐘門,該廠也沒有人開門,拒絕檢查。

  ——強行扣留。今年4月16日,環保部督察組在山東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時,被該公司人員強行鎖門扣留長達一小時。環保督察組在河北省邢台市現場檢查時,還出現執法證被搶的情況。

  ——圍攻毆打。2015年9月,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在檢查揚塵污染問題時,被十餘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攻毆打,攝像、手機等設備遭搶奪,4名環保執法人員及1名記者被打傷。

  違法企業為何如此膽大妄為?

  一些違法企業公然對抗環保督察執法,記者採訪發現,有兩種情形值得關注:

  ——地方保護主義作祟

  在一些地方,干預環保執法的事情時有發生,形成惡性循環。當地一干預,一些環保部門被迫放棄原則,甚至充當地方環保違法的“保護傘”。南方某省一位環保官員告訴記者,他所在轄區一座水庫,被賣給一家地產商搞房地產開發,現在已經蓋起星羅棋布的獨棟別墅,並修建了高爾夫球場,而該水庫的水域和四周山地,屬於一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範圍,這顯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多部法律法規。當時環評時,一些人本想反對,但這個項目是市委某領導引進來的,只好給這個環評亮“綠燈”。現在想起來,他覺得很慚愧,“這是我這輩子做得最對不起良心的事情”:為了讓開發商搞房地產,違法毀掉一個好端端的一級飲用水水源地。

中部地區某省一位縣環保局副局長,則是“願作為”“敢作為”的環保官員之一。他說,縣領導要引進一家污染企業,投資幾千萬,他堅決反對,縣領導多次威脅,他就是不同意簽字,最終引進這家企業不了了之。他當時也擔心被“穿小鞋”,好在這名縣領導後來受賄東窗事發。

廣州市紀委監察局曾通報稱,花都區炭步鎮三聯村4名村幹部阻撓環保執法。2016年8、9月期間,該鎮政府兩次組織對轄區內滿達有色金屬冶煉廠進行環保執法,炭步鎮三聯村村委書記、村主任謝泳儀組織人員到場阻撓,使環保執法工作未能正常進行。

  ——企業無賴 環保無奈

  “許多不法企業視環保督察為例行檢查,自認具有‘抗藥性’。”一位環保人士分析認為,“企業違法成本偏低、行政執法手段有限等原因,客觀上造成了‘企業無賴,環保無奈’的尷尬現象,並導致‘污染—罰款—再污染—再罰款’惡性循環。”2015年,因拒絕環保執法檢查,山東省青島市一家企業被當地環保局處以一萬元罰款,該企業不服氣,將環保局告上法庭。好在當地法院經審理,判決認定環保局的處罰符合法律規定,駁回原告企業的訴訟請求。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類似案件說明,一些地方環保執法檢查的行政成本相當高。

  期待史上最嚴“環保法”敢於“亮劍”

  新環保法施行已有1年有餘,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因為監管模式轉型、監管手段強硬、法律責任嚴厲等特點而被人們寄予厚望。一些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帶牙齒”的新“環保法”誠然可喜,但更重要的是這副“鋼牙利齒”在實踐中對違法人員、涉事部門敢於“下口”。

  以前一些環保執法失之寬鬆,現在要讓守法在一些企業中間形成常態,環保執法就必須形成敢於碰硬和“亮劍”的常態。一些企業以拒絕檢查、阻礙執法的態度對待環保督察,無疑是對新環保法能否成為“利器”、能否形成敢於碰硬環保執法新常態的嚴峻考驗。要讓法律成為“利器”,要敢於碰硬,形成高壓態勢,使違法排污企業無所遁形,就必須對此類“耍賴”“零容忍”。惟其如此,才能把過去環保執法“過鬆、過軟”的狀況徹底改變過來。

  其次,制度創新形成震懾效果。比如廣東佛山市近年嘗試設立“環保警察”,主動出擊打擊環境污染犯罪。佛山市環保局局長楊永泰認為,環保警察的出現,不僅提高了環境執法的權限,從源頭上扼制環境污染並減少社會隱患,更重要的作用是形成強力震懾效果,讓企業主從心理上不敢排污,有效促進企業自律。

  楊永泰介紹,2016年佛山繼續升級“環保+公安”執法協作機制,抽調專人組成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偵查專業隊。與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合力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全年立案處理企業1440宗,罰款金額6511.6萬元,其中限產停產19宗,移送行政拘留21宗。

  此外,還要破除地方保護主義樊籠。一些重點企業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也是一些地方各項經濟指標和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因而當地予以重點扶持或保護,也在情理之中,但這種扶持或者保護的前提條件,應該是企業遵紀守法,合法經營,而不能恃寵而驕,膽大妄為。在一些地方,企業長期污染,不但企業心知肚明,作為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也早已知曉,之所以沒有查處,還是盲目追求GDP惹的禍。輕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群眾的舉報不聞不問;重者還打著重點保護企業的旗號予以保護,讓監管部門很難進入企業執法檢查。近年來,國內一些地方比如廣東佛山嘗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等辦法,嚴厲問責,有效地把環保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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