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萃大觀

證監會上半年罰沒10億 內幕交易成重災區

2019-07-23 11:14:31
  今年上半年,證監會網站共發布67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及8份市場禁入決定書。所涉及當事人包括27家公司以及181名個人,累計罰沒金額達9.85億元。

  梳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可發現,內幕交易和信息披露違規是行政處罰的重災區。上半年涉及內幕交易的案件有36宗,占全部罰單的56%;涉及信息披露違規的案件有20宗,占比達29%。其他被處罰的違規行為包括傳播虛假信息、操縱市場、違法買賣股票、未按規定申報證券投資等。

  內幕交易是“重災區”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事由來看,有36宗案件涉及內幕交易,罰沒金額達5.53億元,占全部罰沒金額的56%;從當事人的年齡分布來看,70後當事人最多,涉及33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證監會發布的8份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因為種種緣由,上半年共有12人被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陳福泉、孫潔曉、鄭海艶因內幕交易分別被證監會處以終身、10年、5年的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從一二季度對比來看,二季度對內幕交易開出的罰單數較一季度提升幅度較大,表明證監會對內幕交易的打擊力度正在加大。

  併購重組領域一直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證監會於6月14日通報的3則內幕交易案例,都發生在併購重組過程中。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領域一直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一些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利益相關方利用信息優勢進行內幕交易的行為,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證監會將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擊各類內幕交易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隨著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犯罪不斷發生。特別是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以來,重大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件以及“老鼠倉”案件不斷增加,涉案金額不斷增大,犯罪方式更加隱蔽。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證券期貨市場的兩部刑事司法解釋對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做出進一步的規範。充分反映了操縱市場和“老鼠倉”犯罪案件的新變化、新特點,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認定標準,強化了對這兩類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

  加大信披違規懲處力度 

  設立科創板並試行註冊制,對發行人、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中介機構等主體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戰。信息披露作為註冊制的核心,其基本形式、監管等都將更加規範,信披違規將承擔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公布的處罰決定書中,有20起案例與信披違規有關。記者梳理發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包括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可能存在重大誤導、重大事項的關鍵信息存在明顯遺漏、公司選擇性披露對股價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信息。

  如在因信披違規被罰的公司中,新綠股份在股票公開轉讓申報材料、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中有計劃、有組織地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數額巨大,情節嚴重。證監會對新綠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其他人員予以警告,並處以3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中毅達、山東地礦、撫順特鋼等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被處罰。

  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對記者表示,真實、準確的信息披露,是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渠道。如果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規範,甚至造假行為,那麼就會對投資者的判斷產生誤導。所以對上市公司而言,一定要準確無誤地披露相關信息,將真實的公司情況展現在投資者面前。

  值得關注的是,日前,證監會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類型進行了歸類,主要包括財務欺詐行為、未依法披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未依法披露股東權益變動情況、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誤導性陳述、未依法披露重大事項。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形式多樣,動機各異,相關主體對市場、法律、專業和投資者缺乏敬畏之心,頻頻試探法律底線,暴露出資本市場生態環境仍不理想,亟待改善。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要保障,證監會將持續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嚴懲各類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本市場信息公開透明,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中介機構責任 

  有待進一步壓實 

  上半年共有5家中介機構因未勤勉盡責被行政處罰,包括大成(北京)律所、銀信評估、金元證券等。其中,一季度只有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其餘4家中介機構被處罰均發生在二季度。7月5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中介機構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處罰節奏的加快表明證監會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正在趨嚴。

  證監會近期披露,自2016年~2018年期間,共對10家次證券公司、17家次會計師事務所、4家次律師事務所、6家次評估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罰沒金額高達2.75億元,對9名從業人員實施市場禁入。

  “部分中介機構重市場份額,輕合規管理,激進擴張規模,開展證券業務怠於履責,甚至是玩忽職守,為欺詐行為的發生大開方便之門,挫傷了投資者對於中介行業的信心。對於上述行為,必須通過嚴格執法重拳治亂,使各種造假欺詐行為無處遁形,讓各類責任主體罰當其過,付出應有的代價。”一位中介機構人士對記者表示。

  針對上述問題,證監會也亮明了“一查到底”的態度,對於中介機構圍繞上市公司開展證券業務未勤勉盡責的,證監會堅持一案雙查,違法上市公司與不良中介一起處罰,嚴格處罰,絕不姑息,倒逼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表示,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投資經營活動的重要參與主體,其提供的保薦、審計、法律、評估、財務顧問等專業服務對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具有重要意義。各類中介機構勤勉盡職的核查工作能有效降低財務欺詐行為的發生幾率,有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證監會將持續以強有力的監管執法,督促各類中介機構恪守資本市場“看門人”初心,牢固樹立合規意識,堅持誠信經營,切實履行法定義務,進一步規範行業發展秩序。

  來源:證券時報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