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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批警察抓律師 葉俊榮稱他們自願上車

2017-12-25 15:00:34
邱豐光與葉俊榮(右)接受質詢。(中評社 倪鴻祥攝)
藍委黃昭順。(中評社 倪鴻祥攝)
內政委員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2月25日電(記者 倪鴻祥)勞團組成的“2017五一行動聯盟”12月23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當晚警方將部分律師、記者及多名學生強制帶上警備車載到台北郊區“放生”到動物園、關渡等4個地方,被質疑嚴重侵犯人民權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不滿“內政部長”葉俊榮都在狡辯,讓葉俊榮一時語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開會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葉俊榮出席報告、接受詢答。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與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先後針對勞團大遊行提出質詢。

  陳怡潔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以集會遊行不該阻擋交通幹線為由,下令驅逐23日當晚抗議民眾,很多律師抱怨被逮捕,質疑現在是威權復辟、“警察國家”,對律師如此,對一般民眾會拿出更“威”的作法。

  葉俊榮表示,他尊重地方首長對警察職權行使,每次遊行與陳情抗議必需先了解預判情況;警方沒有逮捕律師,都按法律制度做排除與管束,避免進一步危害交通秩序所採取的必要性措施。

  黃昭順表示,高雄市長陳菊曾說只有少數“國家”在集會遊行時會設禁制區,即使德國也只限於國會與憲法法庭。“文化部長”鄭麗君也曾說,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力如果遭到公務人員的妨害,就可以向政府求償。但23日的大遊行警察抓律師、民眾,無視民眾要回家訴求,沒盤查身份直接抓到郊區“丟包”、“放生”的到底有多少人?被“丟”到哪裡去?整個標準作業程序(SOP)是什麼?

  葉俊榮否認“抓人”,要列席的“警政署”副署長邱豐光代為說明。邱豐光表示,被“放生”的地方分別是木柵動物園、關渡、大湖公園、南港展覽館等4個地方。

  黃昭順反問“動物園”、關渡等4個地方是否合適?她從電視上看到很多女生被弄得衣衫不整,深夜被放到郊區都沒捷運系統了,天氣又冷,萬一發生狀況,政府該如何自處?這符合比例原則嗎?為何要抓表明身份的律師?

  葉俊榮說,整個勤務最大原則盡量減少大家的損傷、維護最大的公益、採取最溫和的做法,許多律師是自願上車去幫忙,要忠於事實。

  黃昭順反嗆,過去民進黨高喊人權治“國”,人民有集會遊行權力,要集會遊行法改為集會遊行保護法,當時藍綠都有共識,但民進黨執行後打假球,現在不敢提出來三讀,你們現在怎麼違背過去的主張?違背你擔任教授時的主張?過去國民黨執政再怎麼樣都不敢動律師;而且應該保障警察執勤時間,老是動用大批警力,應兼顧警察的人權。

  葉俊榮無法反駁,一度稱今天討論都更議題,手中沒有集會遊行的資料,還主張在事實比較完整的情況下討論此事,後來又說他非常了解狀況,可能還比委員更了解狀況。

  黃昭順反嗆,“那你就直接報告呀,為何又要說再了解要怎樣?你今天來這裡應該清楚知道我們會問這個問題?”

  主持會議的民進黨召委賴瑞隆一度替葉俊榮護航說質詢時間已到,黃昭順回應她知道,但葉在狡辯,所以只好又提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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