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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答中評:DQ劉小麗符合公眾利益

2018-10-16 00:22:34
小麗民主教室主席及青年重奪未來成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圖片來自網絡)
  中評社香港10月16日電(記者 張心怡)香港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提名期結束前夕,選舉主任裁定“小麗民主教室”的劉小麗提名無效,不能參加補選。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朱家健對中評社表示,依法取消劉小麗的參選資格,劃出了標準和尺度,也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其他反對派政客也對日後能否跨過參選門坎心裡有數,不會再肆意妄為,挑戰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的紅線。

  朱家健提到,任何遊戲總有一套既定的規則,稱之為標準,未能符合資格稱之為“不達標”,選舉也是如此,參選者同樣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成為候選人,未能獲確認成為候選人者,不能參選。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是一場憲制框架下的選舉,須遵守《基本法》,議席絕不能成為宣傳“港獨”、“自決”的平台,選舉更不能淪為“反華亂港”的途徑,議會更容不下“港獨”分裂分子的聲音。若一名參選人連遵守法律的本份都不能做到,還談何服務市民?

  朱家健強調,“自決”是“港獨”分裂的另類包裝,所以“自決”和“港獨”性質一樣,沆瀣一氣,是一丘之貉。選舉主任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力為選舉把關,慎重考慮每名准參選人的過往言行須遵守《基本法》,把主張“港獨”、“自決”分子摒於選舉的門坎外,是盡職之舉,體現法治。

  “值得留意的是,選舉主任引用了劉小麗、香港眾志及朱凱迪過去涉‘自決’的言論,但隨著劉小麗和‘香港眾志’周庭在今年兩次補選分別被取消參選資格,現任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同樣被點名,再觀其言,聽其行,朱凱迪確實曾到香港境外宣傳其政治主張,與其議員身份不符。日後或會衍生挑戰朱凱迪議員資格的訴訟,或司法複核其議席的有效性,朱是否能爭取到下屆連任也是另一疑問。”朱家健說。
  朱家健表示,劉小麗等“六醜”於2016年宣誓時瀆誓,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全國人大常委會也作出第五次釋法,香港高等法院也依法作出判決取消六人議席資格,這證明是有法可依,不存在剝奪他們的被選舉權或政治權利之說,反之,若再容許劉小麗參選,才是對法律的輕視。劉小麗亦不能透過不停改變論說來轉換她的政治立場以騙得入閘資格。

  “日後,香港社會有需要去釐清‘報名者’、‘議席參選人’、‘議席候選人’、‘議席當選人’、‘准議員’各有不同,‘參選人’在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並獲得有效和足夠的提名才能正式被確認成為‘候選人’,勝出選舉者的身份只是‘當選者’,只有依法真誠莊嚴宣誓並獲得監誓人接納後,才能正式成為‘議員’。”朱家健說,可見“確認書”和“宣誓”雙重把關機制已是成為議員必要的程序和條件,若違反“確認書”和“宣誓”的承諾,則可視為作出虛假聲明的刑事罪行,不會因議員身份而被免起訴,建議議員助理在入職時也須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

  朱家健亦指出,此次依法取消劉小麗的參選資格,劃出了標準和尺度,也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其他反對派政客也對日後是否能跨過參選門坎心裡有數,不會再肆意妄為,任意挑戰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的紅線。只有擁護國家概念、捍衛“一國兩制”、願意守法的“建港者”才有資格晉身體制,參選議席。希望撥亂反正後,香港政制重回健康發展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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