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思潮
2009年1月號,總第1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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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與大陸對台政策歷史性演進
許世銓(北京)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研究員
  中共11屆3中全會所確定的改革開放政策開啟了中國和平發展新時期,邁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又一關鍵性步伐,這也反映在中央的對台政策上,鄧小平做出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戰略決策,標誌我們對台政策的歷史性轉折。在過去30年,它經受了兩岸關係跌宕起伏及國際格局風雲變換的考驗,展示了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是我們推動祖國統一大業最終實現的最佳政策選擇。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重大戰略決策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標誌著我們對台政策從解放台灣、和平解放台灣,調整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在我們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歷史進程中,這一調整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義。

  《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後,鄧小平於1月30日開始對美國訪問期間明確宣佈:“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只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81年9月,葉劍英委員長又代表中共中央提出處理台灣問題的“葉九條”,進一步闡述了《告台灣同胞書》的思想和內容。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指出:“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1983年6月,鄧小平進一步提出包括六項基本內容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完整構想,從理論上和政策上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這就是人們熟知的“鄧六條”。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提出,是鄧小平盱衡大陸、兩岸和國際形勢的發展變化,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共11屆3中全會確立了鄧小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並對台政策的調整奠定了思想理論基礎;島內蔣氏父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使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具備最重要的政治前提;1979年1月1日中國和美國正式恢復外交關係,為立足於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提供了有利的國際環境。過去30年的歷史證明,鄧小平的決策使祖國統一大業踏上不可逆轉的勝利征程。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在香港和澳門的成功實踐證明,這一政策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切實可行的最佳選擇。儘管島內分裂勢力極力將其汙名化,但遲早多數台灣同胞會體認到它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

  江澤民對台工作的八項主張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了“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春節講話,俗稱“江8點”。“江8點”是在新形勢下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闡述和發展,並對某些具體政策做了與時俱進的調整。最主要的調整包括:

  (1)根據台灣島內政治生態發生的變化,特別是出現了多黨並存的局面,將“鄧六條”提出的通過“第三次國共合作”談判和平統一問題,調整為“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

  (2)倡議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步,兩岸先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進行談判;

  (3)明確了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的“政經分離”原則(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聲明“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4)強調中國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胡錦濤對台工作四點意見

  中共16大將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列為21世紀三大任務的第二項,胡錦濤總書記也根據兩岸關係及其國際環境的發展變化適時地提出對台工作的新主張、新舉措,進行了新的調整。這一調整,在2004年夏季之後突出地顯現出三個主要特徵:

  一是把反對“台灣法理獨立”確定為階段性政策目標;二是把和平發展確立為兩岸關係的主軸,國家的統一在中國發展的過程中解決;三是對台政策也要“以人為本”,堅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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