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評析
2017年7月號,總第235期

七警案、特赦論與香港司法改革
田飛龍(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2017年初,香港區域法院的“七警案”判決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影響力甚至超過了同期宣判的前特首曾蔭權公職失當案。根據該案判決,“七警”涉嫌觸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判處兩年監禁並不得保釋。“七警案”發生於2014年佔中期間,是警隊小組在佔中一線執法過程中過當使用暴力的濫權事件。若無佔中背景,此案之判決結果及其對香港法治的效力彰顯當無可置疑,是司法獨立與司法公正的典型,裁判法官也將獲得香港社會的高度尊重,其外籍法官身份更不可能受到質疑。但劇情並非如此,因佔中屬於違法性質的社會運動,對法治及社會公共秩序造成重大衝擊,而警隊執法則屬於維護法治與公共秩序。 

  在運動現場,雙方均涉及暴力,但暴力抗法者“逍遙法外”,暴力執法者鋃鐺入獄,這種在特定社會運動語境中的司法裁判凸顯出了法官對抗爭者權利的道德支持和對警察執法權的嚴格限制,其後果表現為對香港社會運動激進化的不良誘導與放縱。從香港社會的輿情來看,過重的刑罰反而刺激香港人重新思考警察權在變動秩序中的法治價值與支柱作用,並進而質疑法官的外籍身份、裁判理由與公正性乃至於政治動機。 

  在七警案爭議中,香港迎來了歷史上最為激烈的特首選戰,但有驚無險,最符合中央“四項條件”(愛國愛港、中央信任、管治有力、民意認受)的林鄭月娥女士以777票高票當選。選戰之後,律政司展開系列檢控行動,對象包括佔中三子及其他重要參與人、旺角暴亂參與人士以及梁游之外的數名本土派議員。從香港主流民意及法治態勢來看,繼續激烈抗爭已非主導性話語,尋求和解重建成為時代共識。 

  在此氛圍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提出“捆綁特赦論”,建議候任特首考慮到修補社會撕裂,在就任後同時特赦佔中參與人和七警,實現作為的政治“大和解”。胡志偉方案是對香港政治對立及香港司法權威的重要調整,有較大衝擊力,但卻建立在未充分政治溝通、未考慮香港法治鞏固需要以及未能原則性維護基本法秩序的前提之下,屬於無原則、無條件的“絕對和解”,不適合後佔中時期香港管治秩序鞏固的需要,也不能產生積極正面的制度化影響,故很快在各方反對下無疾而終。……
(全文請參閲中國評論新聞網:閲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