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
2008年3月號,總第123期

《物權法》與住宅權利的保障
蔣承菘(北京)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
原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楚道文(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山東政法學院講師
  住宅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它的實現需要法律的保障。《物權法》爲住宅財産權的享有和行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物權法》幷不涉及對貧困和中低收入人群住宅權利的保障問題,甚至對貧困和中低收入人群住宅權利的實現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在借鑒國外先進的住宅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中國貧困和中低收入群體住宅權利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值得研究。

  (全文請參閱中國評論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