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反芻
2008年11月號,總第1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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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希望的架構出現時
--《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讀後
謝大寧(台灣)
中正大學教授
  頃讀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以下簡稱芻議)一文,除對該文那發自傳統知識分子以天下為己任之情懷的無限感動,與對該文創意之迭見、邏輯之嚴謹、架構之宏闊的無任感佩及完全認同外,亦深覺該文受限於體例,致有許多引而未發、值得進一步申論的勝義,是以乃敢不揣淺陋,追附驥尾以草此蕪文。由於貴刊篇幅寶貴,我就不再多作感性之語,以下即直接切入本題。

  一、《芻議》的重點

  基本上,我覺得芻議一文的重點,並不在其所設計條文之是否周備,是否足以充作未來兩岸具體談判該項議題之藍本上,具體的政治折衝從來都有太多不可測的變數,這些變數不可能由誰所全然預見;而知識分子思考此一問題,原即在依據可能的學理與對現實之理性分析的基礎上,來提供一些具有創意的架構與概念。就此而言,本文當然是無愧的。而也因為這樣的瞭解,我的申論重點便也將不放在條文的字斟句酌上,我所著眼的乃是經由芻議一文的創意所啟發的思維空間。

  在我看來,我以為芻議最堪注意的乃是幾個重點:第一,它提供了一個消極上不牴觸、積極上又可涵容、整合目前所有已經出台的解決兩岸問題之說法(除了獨派的說法外)的一組新概念。第二,它提供了一套漸進的、辯證的由“統合”邁向“統一”的命題架構。第三,它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的設計,來消極上處理兩岸彼此政治上的疑慮,積極上特別是增加台灣民眾對“統”的誘因,同時最終可以有利於中華民族之發展的具體做法。坦白說,上述這幾個重點說起來是有些“夢幻”的,在此之前,我實在很難想像如何可能有一套想法,足以滿足這些條件,但是,在我仔細思考了芻議的想法後,卻又不得不承認,亞中教授恐怕真的已經抓到了那把開啟解決途徑的鑰匙了。這裡當然必須做些比較詳盡的申論。

  二、《芻議》最大的創意””作為政治、法律概念的“整個中國”概念

  針對上述第一點而言,我覺得我們必須注意亞中教授所提出來的一個極富創意的概念,那就是“整個中國”的說法。毫無疑問的,這個概念之基本背景,是和“一中屋頂”的理論密切相關的,這也就是說,亞中教授仍然希望通過共同屋頂的搭建,來解決兩岸最基本的分歧。但是誠如芻議一文中,亞中教授已經說明的,我覺得“整個中國”這個概念最有意思的地方,乃在於它是一個具有法律與政治意義的概念。這樣說到底重要在哪裡呢?

  近年來,兩岸的吵嚷幾乎都由一個概念所引發,那就是所謂的“一個中國原則”。我想關於這個問題的歷史,大家都應該很清楚了,我也就沒必要再做重述。一中原則就大陸言,它所意指的乃是兩岸都承認中國只有一個,可是對中國的內涵可以暫不討論,這樣的意思如果簡化一些來說的話,應該可以概括為“一中不表”吧!

  可是台灣卻在一個偶然的因素下,將之簡化成了所謂的“一中各表”,然則這問題就來了。剛開始,當台灣的媒體偶然以一中各表來概括海基海協兩會所達成的共識時,大陸採取的是默認的態度;但很快的,李登輝便找到了這樣表述中的竅門,而將之表述為兩個中國的對舉,乃至逐步地將之變成“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的“獨台”表述,他企圖以此確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具有一個僅涵蓋台灣的“實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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