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與思考
2016年10月號,總第226期

“轉型正義”的實質是“新台獨運動”
鄭劍(北京)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教授
  從台灣當局推動“轉型正義”的歷史過程看,其矛頭始終對準國民黨和“中華民國”體制。台灣當局的所謂“轉型正義”始自李登輝上台。1990年台“行政院”成立“研究2.28事件小組”,1992年公佈“2.28事件研究報告”,標誌著“轉型正義”進程正式開啟。而發生在1947年的“2.28事件”及兩蔣時代38年“戒嚴”統治,是在島內可置國民黨於死地的“阿喀琉斯之踵”。“2.28事件”“平反”之日,便是國民黨及其政治主張在島內影響走下坡路之時。2000年民進黨首次上台,陳水扁迫不及待舉起“轉型正義”之旗,裂解國民黨,綠化台灣社會,推進“法理台獨”,實現“台灣站起來”。主要舉措包括清算國民黨、反“黑金”、反“貪腐”、全社會“去中國化”等。但隨著家族貪腐弊案被揭露,陳轉而利用“轉型正義”掩護貪腐,遂使“轉型正義”汙名化。馬英九上台後,每年都在深綠陣營的白眼、口水、唾沫中向“2.28事件”罹難者道歉,以至旁人看不下去,建議他“不必再道歉了”。蔡英文2016年選舉期間,出於策略考慮,在“轉型正義”問題上相對低調;當選後一度延續低調態度,如對民進黨縣市長、“立委”諸如“廢止國父遺像”等舉動,還加以制止。2016年2月23日,蔡英文稱,“面對歷史真相”與“轉型正義”是競選時提出的一個政策,目的在於釐清歷史,也讓大家有討論的機會,不要讓社會因為有過去的歷史事件而分裂。但5月20日上台後,隨著支持率民調連續下滑,蔡轉而高調加速推動“轉型正義”。換言之,“轉型正義”始終是分裂勢力的“政治武器”,目標就是國民黨、“中華民國”和一個中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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