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與思考
2016年12月號,總第228期

“台獨”的推進策略和七種形式
祝捷(武漢)
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教授
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專家
  •必須認識到“台獨”是一場政治運動,一種政治形態,也是一個政治過程。分裂勢力在謀求“台獨”的過程中,有著不同的推進策略和推進形式,“台獨”呈現出不同的面龐。 

  •“政治台獨”是“台獨”的本來屬性,也是“台獨”的原初形態。 

  •“文化台獨”造成了“台獨”意識形態在台灣社會的流行,對於台灣社會對於中國的心理認同、情感聯結都造成巨大損害。 

  •“歷史台獨”對於台灣歷史進行重新編排,特別是歪曲甚至臆造了台灣反抗外來殖民統治的歷史,將台灣民眾的抗爭史重構了反抗“外來政權”的歷史,試圖改變“台灣自古以來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事實。 

  •台灣地區一部分群體以“族群”為名,提出“台灣國族認同”的理論,並以之推進台灣地區在族群、語言等領域的政策制定和制度建構活動,試圖臆造“台獨”的族群基礎。 

  •一旦民粹化的“台獨民意”在政治操弄之下被煽動起來,“台獨”則很有可能從文化的、歷史的、民族的、經濟的這些“隱形台獨”形式,借助“公民投票”等制度化路徑和“社會運動”等非制度化路徑,走入具有實質性意義的步驟。 

  •“政治台獨”確定“法理台獨”的基本形態和終極目標,“文化台獨”、“歷史台獨”、“民族台獨”、“經濟台獨”、“法理台獨”營造氛圍、提供說詞以及積澱“民意”,“民意台獨”則是實現“法理台獨”的程序性步驟。“台獨”分裂勢力所構想的“台獨”,是由“法理台獨”來完成最後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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