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論叢
2019年10月號,總第262期

中國區際行政法律衝突研究述評
馮澤華(深圳)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在傳統國際私法理論的路徑依賴下,行政法作為公法的域外效力被否定。因此,在否定論者看來,中國不存在區際行政法律衝突。然而,伴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中國區際行政法律衝突愈發明顯。不同法域的衝突性不能阻擋主權國家的統一性。因此,在肯定論者看來,中國存在區際行政法律衝突。中國的區際行政法律衝突在本質上等同於中國內地(大陸)內部各省市間的行政法律衝突,是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內一級行政單位間因行政法律規範不完全一致而產生的衝突,但前者由於享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在環境保護、稅收規則、建築標準等方面的立法權限高於內地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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