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觀察
2022年4月號,總第292期

制定《中國反海外腐敗法》是當前的急務
李理(北京)
中國歷史研究院近現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摘要】由於美國在全世界丟了“民主”的盾牌,目前已經將“反腐”作為新的武器。這一武器涉及經濟、法律及全球貿易鏈等多個領域,比單純意識形態的“民主”更具有殺傷力。因此,制定中國的《反海外腐敗法》是重中之重。這樣不僅可以完善法治填補空白,提高中國在國際經濟領域中的形象,更可以以此為契機整頓國內市場秩序,還可以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及其境外分支機構、離岸公司等,進行及時有效的法律監管,從而保護中國經濟的安全。

  2021年6月初,拜登政府發布了《關於將反腐敗確立為美國國家安全核心利益的備忘錄》。備忘錄要求白宮的高層顧問制定一項戰略,加強非法融資的問責制,還要制定全球反腐敗準則,最後確定的反腐審查機構包括國防部、國務院、中央情報局等十多個機構。這是美國公開將反腐跟國家安全掛鈎。實際上反腐是美國長期以來實行長臂管轄的常用理由。早在1977年美國就出台《反海外腐敗法》,推出國家安全備忘錄,將“反腐敗”和美國國家安全綁定。美國肢解阿爾斯通、綁架孟晚舟等,依據都是這部法律。美國以“反腐”為由,對他國實施干涉,打壓對手,控制他國官員、企業家的行為,實際上就是“長臂管轄”。在“反腐備忘錄”發布的同時,參議院又通過了一個所謂的“2021年美國創新和競爭法案”,極力渲染“中國威脅論”,從法律上明確對華戰略遏制、圍堵。據此可以認定,美國在內外壓力下,對中國的戰略圍堵、制裁、遏制的全面升級,是其貿易戰、科技戰、金融戰等對華體系化作戰的延伸與升級,故未來“反腐”不是美國政府的目的,祇是美國政府的一個新武器。“反腐”是美國戰略遏制中國戰略體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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