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闊論
2022年8月號,總第296期

從辯證規律檢視“九二共識”
張競(台灣)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摘要】兩岸關係不睦,未來能否維繫交流、發展建設性互動往來模式,端賴能否回到“九二共識”,以便作為雙方互信基礎。但是到底要如何來解讀“九二共識”,其實各方亦有不同的見解。其實整個“九二共識”磋商談判的來龍去脈相當清楚,兩岸應該以誠相待、善意往來,避免刻意去挑動最敏感神經。

  一、透過辯證階段理解“九二共識”

  到底要如何來解讀“九二共識”,又要如何讓“九二共識”能夠繼續成為兩岸邁向未來之指南,其實不妨透過黑格爾辯證法三大規律:對立統一(unity of opposite)、量變質變(quantitative change to qualitative change)以及否定之否定(negation of negation)加以詮釋解讀。

  當年“九二共識”能夠定案,其實就是將“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政治對立概念,利用台北與北京雙方接受“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謀求國家統一,但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兩會之間不涉及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涵義”之政治論述加以統一。所以“九二共識”基本上來說,就是雙方都承認兩岸分治之政治現實,而且在政治概念上還是相互對立矛盾關係,但是為求發展未來關係,才會在國家統一整個辯證發展過程中,先去建構最初階段之對立統一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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