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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養活員工不是違規出租倉庫理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2 15:35:33


紅會出租救災倉庫(漫畫)
  紅十字會可不可以出租救災倉庫?恐怕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是紅十字會不能出租救災倉庫,因為這不符合救災倉庫的用途定位;另一種看法是可以出租倉庫,理由是紅十字會法規定“動產和不動產的收入”是紅十字會經費主要來源之一,倉庫作為不動產也可以創造收入,再說倉庫空閑的確是一種浪費。

  現在的問題在於,一是救災倉庫有沒有專門的管理制度,制度上有沒有明確規定救災倉庫可以出租用於增加收入?從資料來看,與救災倉庫有關的規定是《中國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物資庫)規劃建設管理辦法》,但這一規定側重於救災物資管理,似乎沒有明確規定救災倉庫能不能出租。

  二是救災倉庫出租是否影響救災及救災物資存放?雖然救災倉庫出租前是空閑的,但很顯然,災害無常,一旦突發重大災害,救災倉庫就要立即使用,而倉庫出租給企業之後,則會影響到緊急情況下救災倉庫的使用。從這個角度而言,救災倉庫有備災救災之用,不應該出租。

  三是出租救災倉庫的理由是否成立?相關負責人的說法是,紅會也要掙錢養活自己的員工。也就是說,養活員工有經濟壓力,才無奈出租救災倉庫。但是,人們要問:財政解決了紅十字會三分之二的經費,紅十字會還從捐助款物中提取了管理費,又有會員會費收入,紅十字會還缺少養活員工的經費嗎?

  如果財政撥款、提取的管理費、會員會費收入、動產和不動產的收入還不夠養活員工,我們就需要反思另一個問題,即紅十字會的員工人數是否過多?如果員工人數過多,人力成本過大,也會造成養活員工有壓力,在壓力下就出現了出租救災倉庫的現象。

  在筆者看來,紅十字會要想拿“養活員工”這一理由說服公衆,必須詳細公開相關信息,包括各項經濟收入是多少,員工人數是多少。從相關報道來看,2010-2013年,國家財政撥款分別是4616.44萬元、5136.16萬元、5481.14萬元和6117.51萬元,但其他收入似乎不詳。

  在員工人數方面同樣信息不詳。據悉,紅十字會人員分為在編人員和聘用人員兩類,截至2011年,中國紅十字會系統編制工作人員為11228名,而聘用人員數字則不清楚。在收入和人數等信息沒有詳細公開的情況下,通過出租救災倉庫去“養活員工”,自然會受到輿論質疑。

  更重要的是,即使紅十字會真的缺錢“養活員工”,這也不是紅十字會違規出租救災倉庫的理由,原因很簡單,中國紅十字會作為一家有重要影響力的社會救助組織,通過“陰陽合同”“以捐代租”這樣的違規做法賺錢,對紅十字會公信力必然會造成一定損傷。

  衆所周知,經歷郭美美事件之後,紅十字會公信力已經很脆弱了,而像違規出租救災倉庫這樣的現象,只會進一步損害紅十字會公信力。盡管紅十字總會負責人已經承認紅會違規出租倉庫,但違規出租過程中有沒有利益輸送,如何處理這一違規出租中的有關責任人,也是公衆關心的問題。

  顯然,守法守規是對紅十字會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紅十字會維護自身公信力的基礎。據悉,“全國很多備災救災倉庫都有類似問題”,這種大面積違規出租救災倉庫的現象是很可怕的,亟待解決。(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馮海寧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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