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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家建備災倉庫豈是為“掙錢養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2 15:36:51


  紅會又攤上事兒了,而且是大事。由於證據確鑿,紅會這一回承認自己違了規。不過趙會長仍然嘴硬,給出了“不得不違規出租”的這般理由,還說“我不願意用‘逼良為娼’這個詞”,看上去很委屈。

  來看看紅會委屈在哪裡。趙會長首先說,“這麼大的倉庫,又沒國家備災物資,豈不是浪費。”好像這個備災倉庫當初就不該建,不將倉庫出租就不能體現物盡其用。趙會長太健忘了,當初是誰提出要建這個倉庫的?公開報道顯示,2004年2月,紅會就向中央匯報“建設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備災救災倉庫”;2008年汶川地震後,國家發改委批准了該項目建設,倉庫占地總面積100多畝,總投資1.17億元,全部為中央投資建設。2010年10月10日,該備災倉庫正式落成投入使用。

  這麼大的倉庫沒有國家備災物資,本身就說明工作失職。《紅十字會突發公共事件救援救助預案》規定,備災倉庫要儲存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怎麼可能閑置?倉庫建好後,國際紅會相關負責人曾來華參觀,對之贊不絕口:“這是我在全球見過的除哥本哈根人道中心外,第二個擁有如此規模和硬件設施的人道中心。”哪曾想到,這個高大上的“人道中心”,竟然被拿來出租牟利。

  再來看看趙會長給出的另一個違規出租倉庫的理由:紅會要養人。趙會長說,財政只解決紅十字會2/3的經費,紅會自己又不能從事經濟活動,同時“要養活這麼多人”。這個解釋有一定道理,紅會有大量編外員工,需要靠自己掙錢養活。只是我們不知道,紅會編制內員工薪酬如何,占財政投入的比例有多大,又有多少編外員工,紅會需要掙多少錢才養活得了他們。在這種情況下,紅會說缺錢,並將原因歸結為國家投入不足,恐怕很難得到理解。

  退一萬步說,紅會經費不足,拿著國家巨額投資建造的倉庫出租,也得講點規矩。媒體調查顯示,這個國家級的備災倉庫被紅會以每年90萬元出租給一個名叫“中迅譽華”的公司,而後者以每年450萬元的價格將倉庫轉手租給眾多物流公司,二者相差多達360萬元——難道紅會不知道市場價格幾何?在此事中,出租國有資產是否經過公開的競標程序?是否存在見不得人的利益輸送?這其間委實疑點重重。

  違規出租備災倉庫一事,據媒體透露已有人向中紀委舉報。國家投資1個多億、無償提供土地100多畝建造紅十字會總會備災救災倉庫,目的是做好各類災害的應急物資儲存保管和調度工作,紅會將其出租顯然背離了倉庫原本的職能定位。目前紅會的違規事實尚有一些細節不明晰,但無論如何,出租倉庫是為謀利,區分僅在於部門利益還是個人利益,就此而言,相關調查和問責不能缺位。

  郭美美被“大起底”時,紅會表態頗有“沉冤得雪”揚眉吐氣之感。違規出租備災倉庫這件事表明,人們的信任遠不是郭美美被查就可以恢復的,紅會要走的路還很長。(來源:春城晚報 作者:姚文輝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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