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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任何解釋都不能成“秘密倉庫”違規出租的理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2 15:37:40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紅會以每年90萬的價格,將國家救災倉庫出租給一家公司,後者再以市場價轉租給一些物流公司,從中牟取每年達數百萬的利潤。紅十字會總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承認紅會違規出租倉庫,但苦衷是“要養活這麼多人”。

  紅會又遭遇“麻煩”,只不過這次的麻煩再沒有郭美美之流的人給洗白,而且在記者縝密確鑿的調查面前,紅會也在第一時間承認了違規出租救災倉庫的事實,只是對於為何違規出租倉庫的理由,相關負責人給的理由太牽強。

  “要養活這麼多人”,這其實是一個萬能的理由—哪個事業單位不需要養活那麼多人?據筆者所知,目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真正有國家財政全額撥款或者撥一半自己想辦法解決一半的還是占少數,大多數事業單位可能都需要走自負盈虧的路子,即國家不再撥款,交給市場利用自身的服務爭取生存。

  紅十字會作為慈善機構,本身是與那種和市場服務接觸比較密切的事業單位有區別的,比如社會上各類測繪、規劃設計等事業單位,它們可以利用本單位的專業特長和企業合作搞創收,但是救災備災中心作為一個應急重大災害物資儲備的單位,難道國家對這一塊的撥款還不是全額撥款,還得靠救災備災中心的人自己搞創收嗎?

  所以,紅會相關負責人所說的“要養活這麼多人”,筆者的理解是,可能應該是要養活“這麼多超編的人”,即不在行政編制之內的,紅會救災備災中心額外聘用的人員。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個解釋就不成立了,因為行政編制是國家相關部門根據部門工作任務需要確定的,如果人手不夠,可以申請增加編制,如果得不到批准,即使是增加一些外聘人員,也必須有專項的財政列支,納入統一財務監管才行,哪裡能把救災備災儲存物資的倉庫出租出去來補貼這一塊呢?如果說因為重大災情國家相關部門突然需要儲備大量救災物資,那麼企業因為承租了倉庫而將貨物囤積在裡面不騰退,耽誤了救災演練或者真槍實彈的救災,這個責任,恐怕誰都擔不起。

  另外,救災倉庫是國家財政投入一個多億撿起來的,是納稅人的錢,怎麼使用,應該有公開透明的程序和公示,不能因為“要養活這麼多人”紅會就能私下裡自己決定出租了,而且出租的還是一個皮包公司,這其中的“聯想空間”還是很大的,如果真如報道中所說,出租給皮包公司90萬,皮包公司轉租給物流公司幾百萬,轉手就賺這麼多,那紅會豈不是成了傻子,難道這中間沒有任何利益交換?

  紅會的聲譽,再也經不起任何的醜聞,哪怕是紅會的工作疏漏都不行,因為信用打折扣甚至歸零之後,再想重建,何其難,而對於紅十字會這樣一個慈善組織來說,最有號召力和最有價值的就是信譽,這是慈善之根。

  拜托紅會,別再解釋更多了,好好琢磨琢磨怎麼扎緊籬笆,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重建人們對你的信任吧。(來源:國際在線 作者: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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