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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詳解人大決定:願隨時同泛民溝通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40:11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
  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記者 黃博寧)昨日,香港僑界社團聯會召開政改座談會,邀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詳解全國人大就普選做出的決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下同),並就諸多熱點問題做出深入淺出的精彩解釋。

  范太表示,本次決定完全是按照《基本法》以及2007年人大關於香港普選決定的作出,不是“憑空而來”,除了人大決定的五點規定之外,本地在提名委員會委員的具體產生方法、參選人的產生、候選人確定後的選舉程序上還有很大操作空間。

  就人大決議中的五條規定,范太表示,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產生,是人大按照《基本法》規定,這點從未改變。至於措辭從2007年的“參照”改成了“按照”,完成是因為香港有人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希望以“佔中”逼退中央,結果中央“果斷”作出決定,堅定立場。

  四大界別有無修改空間?范太認為,雖然理論上可以微調小界別的組成,但涉及複雜的程序和已有的既得利益,“實際上辦不到”。但是各個界別的產生方式,本地仍有討論空間。

  為什麼是兩到三名候選人?范太表示,這是參照香港的實際情況。少於兩個相當於沒有競爭,而從香港行政長官歷屆候選人看,也沒有超過三個。再者,候選人出閘討論政綱時,如果候選人太多,不利於一方集中力量,亦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以及資源的浪費。至於參選人提名門檻是1/8,還是其他,全票制還是一輪制,則全由本港解決。

  為什麼要過半數?范太表示,如果不是半數,那麼主張兩成、三成、四成的,又有什麼依據?如果說國際標準,那麼半數就是國際標準。公司投票、學生選班長都要求半數。如果候選人過不到提委會半數支持,又憑什麼可以出閘給香港市民投票?如果得不到半數的支持,有怎麼能夠給香港市民真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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