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把公告當廣告清除實為鑽牛角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4 19:09:36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25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構)築物、公用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張貼。但這很明顯是針對當下五花八門的小廣告,而政府部門的公告跟小廣告應該有本質上的區別。

  之所以引發這樣的尷尬,這無疑跟環衛部門抱著各自為政思想行事以及內部管理矛盾有關。一方面,環衛部門既意識到政府部門張貼的一些通告出發點也是為了市民能更方便地接觸到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卻不願意去細化規定,比如在“張貼”後面加上“商業廣告”等,相反還制定出倒逼環衛工清除公告的考核制度來。

  無論是征遷部門,還是環衛部門,都是在做公益事業,都是在搞好公共服務。職能不同,但目標一致。當部門規定、職能相互抵觸時,一定要多變通、溝通,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共同解決問題,而不是互相刁難、鑽牛角尖。由於一直以來不少人對征遷部門工作抱有成見,此舉無疑迎合了某些人的公共偏見,加之環衛工身處社會底層,容易引起同情,也容易獲得點贊,但當站到更客觀公正的立場看,尤其是站到整個社會管理的綜合角度看,這種做法卻是值得商榷的。(來源:三湘都市報 作者:賀成 本文略有删節)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